2011年10月29日 星期六

車展鬧賊 特首在場冇面畀‧四攝記集體遇竊 (《正報》,29/10/2011)


【本報訊】澳門已淪陷成扒手天堂!有扒手集團疑趁行政長官等達官貴人參觀車展人多之便作案,三名記者和一名政府攝影師在採訪過程中齊齊遭殃,被偷去錢包或攝影器材等財物。司警正調查案件,強調會「好重視」。

特首身邊也現賊 記者失鏡頭銀包案發是昨天在威尼斯人盛大舉行的「2011中國(澳門)國際汽車博覽會」,活動邀得兩任特首崔世安和何厚鏵光臨主禮,吸引約百間傳媒、三百多名記者到場採訪,場面墟冚。特首等一眾嘉賓其後在G4和場內保安人員等保護下進場參觀,記者們蜂擁而上拍攝,擠成一團。期間有記者發現褲袋的荷包不翼而飛,一記者和新聞局攝影師則沒了放在腰間和背囊的鏡頭,另一人更被人直接拆掉相機的鏡頭,眾事主遍尋失物不獲後報司警處理。

受害人分別來自新聞局、澳門日報、澳亞衛視和商報,被竊的財物包括內有數百元現金、證件和信用卡的銀包,三支分別價值約五千元、八千元和萬多元的相機鏡頭。

受害人:難以想像

當事人之一的陳姓記者受訪憶述,當時用兩部相機輪流拍攝,僅用另一相機拍兩張相、約五秒的時間,就發現原本相機上的鏡頭不見了,斷定是給手法熟練的賊人偷去。他認為,在保安如此嚴密的會場、治安如此好的澳門,竟會發生這種連環盜竊案,「我覺得真係唔可以想像囉!」

大會強調保安無問題

身兼兩主辦單位南集副總經理、會展業協會會長李志忠表示,展場內共布置逾百名保安,保安狀況是「非常正常」,但指是次媒體採訪反應非常熱烈,超其預期,聲言會回去檢討再加強保安,並補充大部份媒體對是次採訪安排「還是滿意」。

李強調,會次辦展都會對每一個預期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預估,包括保安到醫療保險都有,呼籲傳媒放心,而大會方面一定是非常負責任處理這件事情,承諾會在今天作出交代說明。但他不諱言,人越多越易發生這些問題,「個人出去都會碰到這樣問題」。

陳局:自由採訪的後果

下屬大意被弄掉政府財物的新聞局局長陳致平謂,會從正常途徑處理,當事人需提交報告,亦會交警方跟進。他不願評論大會保安問題,但指不同場合因其規模性質等有不同採訪安排,而這類展覽自然是希望人多最好,那定會出現混亂,難免出狀況,須自行小心。又強調這是「傳媒自由採訪的後果」,若限制採訪傳媒也會有不便,籲大家理解。

對於當時場內有多名G4仍出現罪案?治安警於例會回應道,該批警務人員只是負責保護「貴賓」,場內保安問題交由大會所聘請的保安負責,至今該局並無收過任何有關「車展失竊」的報案。

多名記者專注採訪 銀包鏡頭不翼而飛 (《華僑報》,29/10/2011)

 【專訪】趁澳門近期盛事連場,內地扒竊集團大舉抵澳「搵食」。三名本澳記者及一名新聞局攝影師昨採訪在威尼斯人舉行的中國(澳門)國際汽車博覽會時遇竊,為扒手所乘,失去銀包、名貴相機鏡頭等財物。

 昨日上午,行政長官崔世安,全國政協副主席何厚鏵及官商政要等出席汽車博覽會開幕式。隨後在主辦單位領導陪同下到展場參觀各類名車。大批海內外記者爭相追拍攝影,場面混亂。

 就在這大約十分鐘的過程中,就在現場有大批保安駐守時,瞬即被扒竊集團攻陷,一名記者掛在胸前的備用相機被「生剝」價值八千多元的鏡頭,新聞局攝影師腰袋內的價值萬多元的名貴鏡頭也不翼而飛,另二名記者放在背囊內的銀包、鏡頭等也告失竊。

 在同一場合,新聞局局長陳致平提醒記者採訪時盡量小心,他說在人多場合難免會出現此種情況,但若限制人數,亦不方便記者採訪。

 國際汽車博覽會的負責人李志忠說,有近五百名內地、香港、澳門及其他地方嘉賓、記者出席開幕禮。他不認為是保安工作有問題。但主辦方會負責任處理事件。

 而在前日下午,威尼斯人度假村保安人員,透過監察系統,發現有最少十二名男女形跡可疑,在酒店外圍遊客區活動,其中有人偷竊,保安員即場截得四人。警方已下令追緝另外八人行蹤。此等人士相信與汽車博覽會上偷竊事有關。◇

扒手無孔不入 趁人多落手 四記者車展遭扒竊 (《澳門日報》,29/10/2011)

【本報消息】二○一一中國(澳門)國際汽車博覽會場內昨發生扒竊事件,三名傳媒及一名新聞局攝影師採訪行政長官崔世安等巡視展館期間,疑被扒竊銀包及器材等逾二萬元財物。司警對事件高度關注,加緊調查及追捕疑人;治安警呼籲人多擠迫場所小心扒手。

昨日上午約十一時,行政長官崔世安、全國政協副主席何厚鏵等出席中國(澳門)國際汽車博覽會開幕典禮後,參觀車展各個展館,大批傳媒在中國製造汽車館採訪期間,疑有扒手藉現場人多混亂,尋找獵物,成功扒竊四名傳媒的財物,包括三支相機鏡頭及銀包,損失現金、證件及器材等,總值二萬多元。各人事後報警,司警到場調查,向遇竊傳媒錄取口供,以及在展館內兜截,惟未拘獲可疑男女。

司警高度關注傳媒接連遇竊事件,正加緊偵查,暫未有人被捕。治安警表示,並未接獲相關舉報,並指保護要人組在場保護主要官員,主辦單位亦有聘用保安員,對有傳媒遇竊深表遺憾。呼籲居民前往人多擠迫地方,宜提高警惕,小心扒手,免被賊人有機可乘。

新聞局長陳致平表示,對傳媒的器材被竊深表同情。提醒傳媒,人多的活動場合難免出現混亂,採訪時小心財物,倘限制人流又不便傳媒採訪,希望大家理解。至於新聞局攝影師亦懷疑被竊器材,將會循正常程序跟進處理。

中國(澳門)國際汽車博覽會組委會代表李志忠表示,因媒體踴躍採訪超出想像,對事件表示歉意,並已加強保安、場館管理,希望今後幾天可以安全順暢運作。因大會有投保,傳媒的損失可以報銷,妥善解決問題。

2011年10月28日 星期五

名車展 扒手黨橫行!(MASTV, 28/10/2011)

汽車博覽會四人採訪時疑被盜財物 (TDM, 28/10/2011)

出版法佈署修訂 視聽廣播法 官方舉措惹質疑 (《訊報》,28/10/2011)

特區公報週三刊登行政長官批示,授權新聞局局長代表澳門特區為立約人,與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簽署「提供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之民意調查及分析研究服務」的合同。而在此前公佈這項修法民調及研究的經費為三百五十多萬元。顯然,政府推動修改兩法的部署已在步步迫近,部分前線記者亦嚴重關注當局修改兩法的背後動機,以及當局主導、這場修改兩法之戲的荒謬狀況。而當中令人質疑:一是兩法是屬於新聞傳播專業領域事情,當局為何興師動眾進行民調?二是在未有業界內廣泛討論以取得共識情勢下,卻單行推動修改兩法工作,這是否要制造既成事實的狀態?三是到目前為止,新聞局已先後動用兩大筆公帑聘請外間顧問做研究,是否有浪擲公帑之嫌?

  
就第一點疑問,兩法是否修改或如何修改是屬於新聞傳播專業領域事情,當局理應主要同業界討論,但現在卻在未有業界廣泛討論之時,當局為何先興師動眾進行民調?此教人疑惑的是,當局是否想以民調數據來製造所謂主流意見來達到其目的?但這裡要指出的,第一,屬於專業或特定領域的事情,為何要採用民調方法?舉例數年前特區政府推行國際會計準則的新制度,又譬如政府修改公務員職程及公職人員通則和官員通則等,都沒有進行民調或公眾諮詢。第二,當局今次委託研究團隊就修改兩次做民調,其所引入的「商議或民意調查」,即使透過抽樣選擇訪問對象,但始終是在有限範圍內的意見收集。如果是有意全面公開,為何不是採用澳門已習慣的公開向公眾徵詢意見模式?再者,兩法牽涉議題頗為複雜和專業性強,即使研究團隊事先會向獲邀的人士提供「平衡資料」,但要這些對新聞傳播專業和兩法認識甚少的人士,如何可以迅速地清楚認知?亦由此令人疑慮的是,在「商議式調查」的小組會議,研究團隊提出問題內容如何,尤其關注有否導向性或隱然的偏向?第三,按照研究團隊的安排,「商議或調查」將於十二月四日舉行,當中分開公眾部分和傳媒部分,不過卻是同時進行,問題是屬公眾部分開放給傳媒採訪,但記者如何分身?換言之,如果記者採訪公眾討論部分,那記者就不可能同時參與屬傳媒部分的「商議或調查」了。這樣安排顯見不妥,亦令人懷疑其誠意。
  
第二疑問,對兩法是否需要修改或如何修改及內容,傳媒界別並沒有廣泛討論,更遑論共識,一直都是新聞局在單方面推行。事實上,兩法是關乎新聞和言論自由以及公眾知情權之宏旨,尤其《出版法》於上世紀一九八九年開始制定及至九0年立法會通過後直至九七年期間,爭議不休,而當年新聞界(中文)是立場鮮明地一致反對由政府主導或設立具官方色彩出版委員會以致新聞評議會,反對由官方制定「新聞工作者通則」,以及強烈質疑《出版法》中不合理的刑罰條款。現在政府提出要修改兩法,理應先與業界廣泛討論,尤其對一些具爭議內容進行實實在在探討。但現在新聞局卻在未有業界廣泛討論下就單行推動修改兩法工作,且全部是有預設「劇本」部署,甚至同時進行業界和公眾民調環節,這到底置傳媒在修改兩法工作上在甚麼位置?更令人疑惑是否要制造既成事實的狀態,從而迫使傳媒就範?
  
第三點疑問,到目前為止,新聞局已先後動用兩大筆公帑聘請外間顧問做研究和民調,這是否有浪擲公帑之嫌呢?更令人質疑是,搞種種的所謂搜集文獻、民調、研究分析等,只是包裝,而實情最終就是推銷當局意圖東西?但當局想要怎樣,請開城布公,然後大家坦誠討論。但現卻在搞花架子包裝,是否要達到溫水煮蛙效果,又或牽著傳媒不自覺地跌落既設「陷阱」?但卻動用大筆公帑,這是否政府庫房錢太多呢?包括內地和香港都有諷刺澳門狀況的說話:澳門窮得只有錢、澳門甚麼都缺就是不缺錢。作為澳門人聽到這些說話實在不好受,但我們政府又卻是只識得使錢,因為官員無能惟有用錢補夠」。修改兩法牽涉問題實在太多矣。

了空

將軍澳增藍帽子巡邏 曾偉雄﹕阻採訪憂慮是誤解 (《明報》,28/10/2011)

警務處長曾偉雄(前左)昨強調警方無意阻撓新聞採訪,指正改善向新聞界發放突發事件信息的機制。警方則正考慮把將軍澳分區升格為警區,加強警力。(郭慶輝攝)

【明報專訊】將軍澳早前發生連環斬人案,警方延遲數天才公布,被質疑隱瞞事件及妨礙採訪,亦令人關注將軍澳分區警力不足。警務處長曾偉雄昨回應表示,外界擔心妨礙採訪的懷疑是出於誤解,希望警方及傳媒互諒互讓。但他承認將軍澳分區警力相對較少,警方除正研究把將軍澳分區升格為警區外,亦已加強抽調藍帽子及便衣在區內巡邏。

將軍澳分區目前有273名警員服務40萬居民,平均1480人才有一名警員,論警力比例是東九龍總區5個分區中最低,牛頭角及西貢的警力比例較將軍澳高逾3倍。曾偉雄稱會於舊啟德發展方案落實後,考慮把將軍澳分區升格為警區,希望在兩三年內完成。但分區若升格,有需要增加指揮和前線人手,屆時會向立法會申請額外資源。

研3年內升格警區

對於將軍澳區連環斬人案消息太遲發布,曾偉雄重申警方除照顧公眾知情權外,亦要平衡受害人私隱及緝捕罪犯的需要。警方近期已調整消息發布機制,本月底亦會安排講座讓前線警員及記者溝通,希望彼此了解工作需要減少誤會,曾偉雄重申,若罪案影響公眾安全必會盡早公布。

至於市民投訴警方處理港大8.18事件不當,曾偉雄指希望3個月內完成投訴的調查,然後把結果交監警會。

他指警方未能聯絡部分投訴人提供資料,呼籲他們合作。至於港大校長徐立之決定不續約,曾偉雄則不作評論。

曾偉雄拒評徐立之下台 (《蘋果日報》,28/10/2011)


【本報訊】 8.18事件,警察在香港大學「戒嚴」,間接導致校長徐立之「下台」。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圖)昨表示,自己不宜評論徐立之明年不再續約一事。對於警隊被轟拖延發佈罪案資訊、罔顧公眾安全,他重申要平衡公眾知情權與事主私隱。

有指港大校長徐立之不續約,與副總理李克強出席港大百周年校慶保安安排有關。曾偉雄昨拒絕評論,僅表示已按嚴重投訴機制調查事件,警方會定期向監警會滙報,期望三個月內完成報告,但部份投訴人未能聯絡,呼籲有關人士向警方提供資料。

盼減低傳媒「誤解」

近日多宗連環斬人、露體、非禮案,均先由傳媒揭發,警方之後才公佈,被炮轟「扣料」損害公眾知情權,令市民未能加以警惕。曾偉雄說,本月底會為前線警員及前線記者舉行座談會,讓雙方「聽吓對方心聲」,希望減低傳媒對警方的「誤解」。

警方發放突發消息多為「一句起兩句止」,傳媒致電查詢經常未能取得更詳盡資料。

曾偉雄表示,警察公共關係科( PPRB)發佈消息時,已列有事件性質、地點與內容,「 PPRB係咪應該同你哋做埋內容分析,呢個肯定唔係。」

他又提到,警方正研究將軍澳列為獨立警區,預計需時兩至三年,假如成事,有需要增加指揮和前線人手,警隊會向立法會申請額外資源。

2011年10月26日 星期三

出售未曝光文件生財 叫價 60萬 財金官員一飯局勝萬金 (《蘋果日報》,26/10/2011)

 不少財金官員出席飯局,收受逾萬元;出售未曝光文件,更叫價 40到 60萬元。設計圖片
外媒多次猜中包括 CPI在內、多項與民生息息相關的重要經濟數據,引起北京當局關注。新華社

不要以為只有女星才有價有市,內地財金官員亦生財有道,一飯勝萬金!北京前日通報的兩宗洩露經濟資料被判刑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不少財金官員,如同許多女星般出席飯局,每次收受逾萬元(人民幣.下同);出售部份未曝光文件,更每次叫價達 40到 60萬元不等。

國家保密局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前日公佈國家統計局官員孫振、央行官員伍超明以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分別判囚五、六年後,令到內地的宏觀資料產業鏈曝光。上海《第一財經日報》引述知情者稱,提前得到經濟資料便等於掌握投機機會,這是公開秘密,也成為證券商、金融機構及核心財金官員組成「良性互動網」的主要原因,甚至有機構特別聘請經濟學家,靠他們跑關係、拿資料等工作。

出席座談會收講課費用

據知情人士透露,很多財金官員與女星一樣,都有其飯局價碼,一般司局級官員每次飯局便有五位數的收入。

一名曾參與飯局的期貨從業員稱,他們不需要官員清楚知道具體的數據,只要和他們聊聊天、知道官員最近在做甚麼,對某些事情的看法,就能馬上可操作期貨獲利。

不少財金部委都會接觸經濟數字的工作檔,而在數據公佈前中間經手人員既多又繁雜,洩密的機會自然多。一名北京市檢察系統人士透露,官員出售政府機關的工作檔案其實十分普遍,一些經濟類的檔案可賣 40至 60萬元。

良性互動網能生存,都是由利益驅使。國家保密局副局長杜永勝亦稱,有的財金官員與證券從業員建立良好合作關係,以參加證券機構舉辦的活動,如講座、座談會等,每次獲得數千元的講課費用,又或者直接「指導」從業人員買賣股票,謀取利益。一名基金人士亦稱,如果證券商「總是能猜對經濟數據」,他們一定能獲更多基金,賺到更多的分倉收入。

官員質疑難釐清黑白界線

當局這次揭發經濟數據洩漏,給很多官員敲響警鐘,亦反映經濟部門管理在重要的涉密經濟資料保密管理方面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

但有官員質疑如何釐清黑白界線,一名官員提出如果有熟識的朋友相約下班後吃飯,隨便談談對宏觀經濟的見解、討論一下對資本市場的看法等,是否等於已經洩密?他批評說:「作為監管者,我們也不能生活在真空中!」

上海《第一財經日報》


經濟數據諜影幢幢  路透、彭博預測最準

內地宏觀經濟數據諜影憧憧,早前多個機構「神機妙算」、多次「估中」重要經濟數據,引發當局關注,進而展開調查,清除內鬼,除當局公佈了、已被處罰者,更多財金部門人員被調查。

清除內鬼 調查多人

國民生產總值( GDP)、反映通脹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CPI)等經濟數據影響金股行情,但不少傳媒在數據公佈前已猜到數據,其中路透社、彭博社預測最準確,如路透社自 2008年以來,最少八次提前猜中經濟數據,這讓內地媒體戲稱,這比猜中世界盃賽果的八爪魚保羅還要準。

然而當局認為提前得知經濟數據反映有人涉密,今年 5月起當局大動作調查。除已被判刑的國家統計局辦公室秘書室原副主任孫振、央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原副主任伍超明,目前還有四名證券行業從業人員,正接受當局調查,其中包括伍超明在學校結識的朋友。由於經濟數據涉及國家機密,孫、伍的案件沒有公開審理,也沒公開判決書內容。

而早在 1993年,《明報》記者席揚指北京指他透過朋友取得包括當時尚未公佈的中國央行存貸款利率等機密,並在報章發表,最終被以「竊取、刺探國家機密」判監 12年,其後於 1997年 1月提前獲釋。

上海《第一財經日報》

2011年10月25日 星期二

泄露數據 人行統計局兩官判囚 保密局﹕泄密後股市異常波動 (《蘋果日報》,25/10/2011)



【明報專訊】中國重手打擊備受關注的宏觀經濟數據泄密案,國家統計局和中國人民銀行兩名官員泄密罪成,分別被判監5年和6年。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國家保密局昨日聯合通報案情,指相關官員違反保密法規定,先後多次將尚未對外公布的涉密統計數據,泄露給證券業人員。4名涉嫌的證券業從業人員亦遭起訴。

《法制晚報》報道,被判刑的官員分別是國家統計局辦公室秘書室副主任孫振、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副主任伍超明。最高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副廳長李忠誠表示,今年2月,經有關部門調查後,北京西城區檢察院對案件立案偵查,並於近日在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宣判。孫振和伍超明分別被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判監5年和6年,兩人均未提出上訴。有報道指孫振是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許憲春的秘書。

泄秘密級國家秘密224次

李忠誠透露,孫振於2009年6月至今年1月,先後多次將國家統計局尚未對外公布的統計數據27項,泄露給證券行業人員付×、張×等人。經鑑定,其中14項為機密級國家秘密,13項為秘密級國家秘密。而伍超明則於於2010年1月至6月,將其在價格監測分析行外專家諮詢會上,獲悉的尚未對外公布的統計數據共25項,向證券業人員魏×等15人故意泄露224次,所有數據均為秘密級國家秘密。

泄露了的宏觀數據包括國民生產總值(GDP)、消費物價指數(CPI)、消費品零售總額等9種宏觀數據。國家保密局新聞發言人杜永勝表示,每一次經濟數據泄露後,股市都發生異常波動,「在這背後有不公平現象出現」。

背後有利益驅動

近年來,外國傳媒多次在國家統計局公布之前搶先報道中國宏觀經濟數據,自2008年來,路透社曾7次準確「預測」數據,引起輿論關注。

杜永勝說,案件背後確有利益驅動:有的透過和證券從業人員建立合作關係,利用證券機構從業人員指導其買賣股票、牟取利益;有的透過參加證券機構舉辦的一些活動,如講座、懇談會等,獲取高額講課費。但主要原因還是泄密者本人保密法制意識淡薄。

杜永勝表示,按照保密法規定,不僅要追究造成直接泄密責任人的責任,還要追究領導人員的責任。目前這項工作正在進行中,絕不會網開一面,姑息遷就。


警告傳媒「預測數據」要合法

【明報專訊】國家保密局對中國經濟數據屢屢被境外傳媒精確「預測」發出警告,要求外媒「遵守新聞道德」,否則將承擔法律後果,並指有關部門確實發現了一些不正常現象。

《法制晚報》引述國家保密局新聞發言人杜永勝表示, 境外媒體對中國重要數據進行預測,並判斷經濟運行的態勢是正常事情。但對於一些媒體在經濟數據發布之前的準確預測,他說﹕「這種預測行為必須在我國法律允許範圍內進行,打擦邊球不行,超出範圍更不行。」

不許透過部門核對預測數據

杜永勝透露,在對統計局和人行兩名官員泄密案的偵查過程中,有關部門確實發現了一些不正常現象。比如有境外媒體「偷樑換柱」,引用中國政府官員在某公開場合發言,提前泄露經濟數據,有些媒體透過對經濟、金融、證券部門核對求證預測數據,這些都是不允許的。

《爽報》嚴正聲明 (《蘋果日報》,25/10/2011)

「近日有爽報廣告客戶反映,多次收到個別團體信件及電話滋擾,要求本報客戶停止在本報刊登廣告,並對本報作不實指控。

有鑑於此,本報嚴正聲明如下,以正視聽:

香港乃尊重法律及營商自由之社會,其成功有賴社會多元、兼容並包。社會大眾不會認同利用種種手法抹黑正當營商者的團體。而本報對於有關團體的惡意中傷深表遺憾,並對此等團體借關注青少年之名箝制言論自由之舉深感不齒。

因這些團體的行為導致之任何損失,本報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向法院申請禁制令。」

爽報代表律師  Cheung& Choy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2011年10月24日 星期一

踢爆文物鑑定造假 記者捱告 數百元銅像變值20萬 (《明報》,21/10/2011)


【明報專訊】上海《東方早報》一名記者及一名實習生因揭發杭州文物鑑定公司只要付錢就為假文物出「真品」鑑定書,被該公司起訴「侵犯名譽權」,並索償30萬元(人民幣,下同)。記者的辯護律師指,採寫報道是記者履行職務行為,提告是對其個人的恐嚇與報復。

「儀器鑑定」 800元認定文物為真品

《東方早報》記者葛熔金入行已有7年,從事調查和深度報道,他7月接到報料,說在杭州的「中國收藏家協會學術研究部杭州科學檢測實驗室」,只要給錢,假文物也可鑑定為真。他和實習生張劉濤在杭州收藏品市場買了6件500元以下的仿製品,交該實驗室鑑定。開設實驗室的中國收藏家協會陶瓷收藏委員會委員余紹尹只是對其中一件「汝」有異議,其他5件均認是「真品」,並稱可用儀器鑑定,若是假的不收費,真的則要支付每件800元檢測費。

葛、張選了「西晉越渣斗」、「宋青銅觀音像」做儀器鑑定,30分鐘後「儀器」認為其成分「與西晉越瓷器釉面成分資料符合」、「與宋代青銅器金屬成分符合」,余紹尹對兩件「文物」估價分別為2萬元和20萬元。葛熔金交了1600元「檢測費」,得到落款是「杭州利國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的發票。

「杭州實驗室」 索賠30萬

葛熔金再將兩件仿製品交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長王海明鑑定,被當場判定為品。葛、張以此發表題為《花800元假文物被「專家」鑑定為真》的報道,後續報道《中國收藏家協會不認「杭州實驗室」》中指出,「中國收藏家協會學術研究部杭州科學檢測實驗室」只是花錢買來的名稱。

但余紹尹卻稱,根本無記者找過他,他檢測用的是德國進口的X光頻譜儀,可保證科學性。余和杭州利國公司以名譽權受侵犯為由起訴,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在《東方早報》顯著位置及轉載網站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30萬元。

辯指檢測報告非證真偽

案件前日在杭州開庭,辯護律師指出,採訪和報道是職務行為,原告應告報社而非記者及其實習生,且報道內容真實,沒有捏造歪曲。被告還舉證,中國收藏家協會在去年就公告其杭州實驗室已停止工作。原告律師則表示,原告作出的只是檢測報告,並非文物真假的鑑定結論,而且與職務相關的訴訟中,個人和機構都可作被告。法官宣布擇日再審。


假畫假證書 一條龍生產

【明報專訊】內地鑑定機構良莠不齊,其中原因是由於書畫、文物收藏者愈來愈多,大筆資金流向收藏市場,去年藝術品拍賣金額逾500億元(人民幣,下同),是2009年的兩倍多。在北京有專門仿製假書畫的「生產線」,將價值150元的假畫炒高至上萬元,連著名的收藏機構「榮寶齋」都被「山寨」。

半年見近百假畫 部分有證書

中央電視台報道,山東濟寧的王先生不久前在北京琉璃廠一畫廊買了兩幅畫《閒情圖》和《天山之舞》,署名分別是當代畫家史國良、馬海方的作品,市值70萬元,王先生只花了1萬元買得,以為撿了大便宜。因兩幅畫都有「榮寶齋」的證書和畫冊,他深信不疑。「榮寶齋」是有300多年歷史的北京畫廊,在業內享有盛譽。

畫家馬海方自己看過,卻發現完全是假的,他今年上半年就看過假冒他的假畫逾100幅,「看到真畫和假畫的比例,假畫大概有90%左右。」而史國良也說,至少看過20幅假冒他的畫,更附有證書。

監察不力 文物部門失職

在琉璃廠,「榮寶軒畫廊」銷售人員稱,他們的「榮寶齋」證書是「內部搞的」,每本220元,但500米外的「榮寶齋」指,他們根本未提供過這種證書。「榮寶軒」銷售人員這才承認,畫作都是用名作照片臨摹,批發價150元一幅,但可賣到數千至上萬元。中國國家畫院前副院長趙榆批評,文物部門監察不力,令造假者、售假者有恃無恐,實屬失職。

《爽報》嚴正聲明 (《蘋果日報》,24/10/2011)

鑑於近日有《爽報》廣告客戶反映,多次收到個別團體信件及電話滋擾,內容大致是要求客戶不要在《爽報》刊登廣告。

香港是一個尊重法律及自由之商業社會,對於有團體利用這種手法進行滋擾,我們認為是一種不正當、粗暴的行為,對有關團體中傷《爽報》的手法深表遺憾及憤怒。我們對這些團體的行為而導致《爽報》之任何損失,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向法庭申請向有關團體發出禁制令。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2011年10月22日 星期六

港台晉升計劃 政府「整色整水」(《蘋果日報》,22/10/2011)

麥麗貞批評用政務官做港台總編輯是人手錯配。

【本報訊】政府空降政務官鄧忍光出任廣播處長,香港電台工會批評他沒有相關工作經驗,猶如「搵個律師去開刀做手術」;有立法會議員則批評港台領導層有很多人有能力獲升職,現時政府提出的人事晉升計劃,只是在政治壓力下「整色整水」。鄧忍光指會以不偏不倚的立場看待港台工作。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昨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由政務官接掌廣播處長的問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謝曼怡表示,明白港台員工對任命鄧忍光有疑慮,表示公開招聘期間,最終有 6名候選人合資格面試,但仍找不到合適人選,這非政府想見的結果。

她透露,政府曾考慮重新公開招聘,但礙於港台工作繁多,最後決定盡快填補空缺。謝曼怡指無意將政務官調任廣播處長的做法常規化,又稱港台內部若有合適人選,會盡快啟動晉升程序。

「搵個律師去開刀做手術」

民主黨李永達批評,港台內有多名能力勝任的助理處長,但多年來未獲擢升副處長,令人質疑政府根本不想內部員工升遷為廣播處長,直斥政府提出人事晉升計劃只是在政治壓力下「整色整水」。公民起動何秀蘭認為,鄧忍光作為毫無相關經驗的處長,應下放所有權力予港台編輯部門。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麥麗貞稱,根據港台約章,處長的職能等同總編輯,現時空降政務官的做法無疑是「搵個律師去開刀做手術」,一個公共廣播機構最需要一名有相關經驗的人士擔任處長;政務主任出身的官員屬通才,擔心他未能應付外來壓力。

鄧忍光回應時表示,作為港台總編輯需要為個別編輯的決定負責,不能迴避責任,會就港台不同的節目發表意見。他認為,自己過往在不同的政府部門工作,亦能處理好與同事之間的關係,相信日後定能和港台員工建立互信關係。過往政務主任的工作學到是政策要以公眾利益出發,而非一味硬銷硬推,故他會以不偏不倚的立場看待港台的工作。

議員促撤鄧忍光任命 (《明報》,22/10/2011)

廣播處長鄧忍光表示,明白外界對他任命的種種質疑,但強調即使他是政務官出身,亦有能力捍衛港台的編輯自主。(中通社)

【明報專訊】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昨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政務官鄧忍光出任廣播處長的決定。多名議員及港台員工在會上重申鄧忍光缺乏廣播經驗,要求港府撤回任命;鄧忍光反駁稱,政務官出身的他亦有能力捍衛港台編輯自主。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麥麗貞在會上稱,廣播處長須堅持港台編輯自主,有如堅實的防火牆,抵禦外來的病毒,擔心政務官出身的鄧忍光沒有這種歷練。民主黨李永達亦直言,港台內有很多有能力的助理處長,但多年來都不能夠升任副處長,令人質疑政府根本不想內部升任人做廣播處長。

鄧忍光﹕會守港台約章

上任近一個月的鄧忍光表示,知道港台員工對他的任命有憂慮,強調自己作為港台總編輯,會堅守港台約章,維持編輯自主:「我不認為政務主任本身的訓練令我們對於市民的批判能力是比較弱,港台處長哪一個人做都好,如果他迴避他的責任是不可以接受的。」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委秘書長謝曼怡重申,政府無意把調任其他職系人士任廣播處長的做法常規化,若港台內部有合適人選,局方將盡快啟動晉升程序。

2011年10月21日 星期五

鄧忍光空降港台 員工「公投」88%反對 (《明報》,21/10/2011)

【明報專訊】港台工會就政府空降政務官鄧忍光出任廣播處長一事「全民公投」,結果有88%員工反對今次任命,有兩成多人更建議工會考慮以工業行動及示威抗議等手法表達不滿。工會主席麥麗貞敦促政府重新啟動晉升程序,任命真正具公共廣播經驗的人選出任處長。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今日將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事件。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於本月17日就鄧忍光的任命舉行「公投」,收回的309張選票中,有88%員工反對任命,支持的僅得8%。麥麗貞稱,調查結果反映政府空降政務官任港台總編輯,已觸及員工的底線,期望政府回應員工訴求,撤回任命,交代招聘過程中的疑團及解釋空降政務官的因由。她又稱,會與員工商討是否採取工業行動抗議,但大前提是不影響港台服務。

工會促政府釐清鄧忍光任期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英文文件表明,若政府未來透過公開及內部招聘找到合適人選出任處長,會考慮另一次招聘或從另一職系調派人員「暫時領導港台」(for a limited period of time to head the department),但該份文件的中文版本卻未有「暫時」二字。工會促請政府釐清鄧忍光的任期,並承諾在過渡期間不會插手新聞編採和節目製作的方針。

「公投」結果:九成反對空降政務官 港台員工容不下鄧忍光 (《蘋果日報》,21/10/2011)

 麥麗貞要求政府清楚訂明鄧忍光的任期和角色。何柏佳攝
 近九成港台員工反對鄧忍光任廣播處長。資料圖片

 【本報訊】香港電台員工「公投」,結果近九成反對政務官空降,當中 51人建議罷工等行動。工會認為員工的憤怒和悲觀情緒已達臨界點,若政府不踢走新任廣播處長鄧忍光,將就罷工等方案諮詢員工。 記者:白琳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於 10月 13至 17日派出 590張公投選票,詢問員工是否支持今次政務官空降港台的任命,及建議有何行動。工會最後接獲 309張選票,其中 274票反對任命,佔 88%;支持的僅 25票,佔 8%。 22%投票者對升級行動提出建議,其中 51票希望工會發起罷工等行動,其他包括遊行及登廣告。

51人提出工業行動

港台節目職系現有約 600名員工。工會主席麥麗貞表示,今次公投旨在收集員工意見,對升級行動沒有前設,讓員工自由填寫。當中 51人主動提出工業行動,屬「好大數目」。若政府不盡快回應撤回任命的訴求,工會將就工業行動等建議進一步諮詢員工,大前提是不影響港台節目質素。

鄧忍光本周二與工會首次會面,雙方各自表述。麥麗貞表示,工會表達對政務官空降的憂慮,鄧重申尊重編輯自主,持開放態度,又答應召開員工大會面對質詢。麥麗貞要求政府清楚訂明鄧忍光的任期和角色,承諾鄧過渡期間不插手新聞編採及節目製作方針。

據麥麗貞了解,鄧忍光上任一個多月以來,約見多個部門主管了解港台運作,也曾出席編採會議,尚未有任何「工作表現」。麥強調,員工並非針對鄧忍光一人,而是不滿政務官執掌港台。由毫無傳媒經驗的政務員擔當港台總編輯,不但淪為業界笑話,更是侮辱港台。

促說明鄧忍光任期

立法會廣播事務委員會今天將討論廣播處長任命。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在會議文件解釋,若未能透過公開或內部招聘找到合適人選,政府會考慮另一次招聘或調派另一職系人員領導港台,後者屬暫時性質( limited period of time)。由於今次公開招聘未有合適人選,調派政務主任對港台「最有利」。

鄧忍光昨出席立法會時,於會議完結前十分鐘先行離去,在場守候記者撲空。廣播事務委員會成員李永達批評鄧刻意迴避記者追問公投一事,「有九成員工都想佢走,佢入嚟開會嗰陣已經面黑黑。避得一時,唔避得一世,佢日後點同港台員工合作?」李永達批評,政府在文件大玩「文字遊戲」,期望今天會議會說明鄧忍光的任期,「就算永久性職位,政務官做三年都會轉。暫時性質即係半年定係幾年?如果要忍兩年,員工點啃得落?」


特稿
上任後一直「隱形」


【本報訊】面對員工與公眾對政務官空降港台的不滿情緒,新任廣播處長鄧忍光上任以來一直「隱形」,絕少公開發言;鄧對香港外國記者會( FCC)的演講邀請也大耍太極,上周更以外出工作為由沒有接待台灣駐港要員。

沒接待台駐港要員

光華新聞文化中心新任主任、台灣名作家張曼娟曾是港台普通話台節目主持人。港台員工盛傳,張上周到港台接受訪問時,鄧忍光拒絕接待,管理層也跟着「龜縮」,沒有現身迎接張曼娟,有關安排與以往港府高官來訪有明顯差別。

港台發言人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張曼娟的秘書上周四晚表示翌日早上到訪港台,詢問能否與鄧忍光見面,但鄧與副處長梁松泰及助理處長戴健民已安排周五外出,視察全港多個擬設發射站的位置,因此未能迎接張曼娟,最後派出一台台長、普通話台副台長及傳訊總監接待。發言人強調鄧忍光歡迎張曼娟來訪,期待與她見面。

光華新聞文化中心發言人則向本報表示,張曼娟當天到港台接受兩個電台節目的錄音訪問,早到了十多分鐘,與港台數名老朋友聚舊;張從沒要求管理層接見,並否認因身份敏感而遭不禮貌對待。

早前有傳媒報道,香港外國記者會( FCC)上月發信邀請鄧忍光出席演講,鄧回覆稱明年下半年才有空。港台發言人證實確有其事,因鄧希望先「熟習」和「了解」港台工作才應約。

《蘋果》記者

遲發罪案消息惹不滿 警研改善發布機制 (《明報》,21/10/2011)

【明報專訊】警方近日接連延遲多天才公布連環斬人案及非禮案消息,遭輿論質疑刻意隱瞞,警務處長曾偉雄首次開腔回應事件,指警方正研究及檢討如何改善消息發布機制,但亦希望公眾理解警方公布罪案前,要考慮多方面的公眾利益,包括要平衡市民安全、受害人私隱,以及將犯人繩之於法。警察公共關係科近日已增加4名合約制員工,加強發布突發消息。

昨突發消息多10倍

向被質疑扣起太多罪案消息、負責警隊新聞發放的公共關係科,過去兩天大增消息發布量,前日及昨日透過政府新聞處系統,分別發出逾160及210條突發消息,較平日約20條多7至10倍。

香港記者協會昨日去信曾偉雄,嚴正抗議警方過去一個月內,兩次嚴重延誤公布與市民安全息息相關的罪案,認為這既損公眾知情權,亦令市民疏於防範,要求警方向公眾道歉。
曾偉雄昨承認,警方發布突發消息有時或不夠快,會檢討消息發布機制。

警研檢討新聞發佈機制 (《蘋果日報》,21/10/2011)

【本報訊】本月初將軍澳發生連環傷人案、觀塘發生連環非禮案,警方都被炮轟延遲發佈消息。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昨表示,現正研究新聞發佈機制是否有需要檢討,並已增聘四名合約員工協助警察公共關係科處理工作。

記協去信曾偉雄抗議

曾偉雄昨出席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警學研討會後表示,關注警方被批評延遲發佈新聞訊息。他指警方發放資料時需考慮個人私隱、能否將罪犯繩之於法,以及公眾安全是否有凌駕性等因素,警方現正研究新聞發佈機制有沒有需要檢討。他又透露,警方會增聘警察公共關係科人手。據悉,警方已招聘四名合約員工,協助該科處理宣傳教育工作,以便騰出人手處理新聞發佈。

警方發言人補充稱,警方已經提醒人員需按現行的機制發放突發事件訊息,並會小心聆聽各界意見,檢討有關機制,在案件調查、保障有關人士私隱和保障公共安全的前提下作出改善。

香港記者協會昨去信曾偉雄,嚴正抗議警方嚴重延誤公佈新聞訊息,指連環傷人案及非禮案都與市民安危息息相關,批評警方此舉損害市民知情權,亦令市民疏於防範,要求警方向公眾道歉。記協又批評,警方一直未有公開突發消息的發放準則,指警方以涉個人私隱為擋箭牌,操控公共資訊,促請警方應與傳媒共同商討發放準則,保障公眾知情權。

此外,曾偉雄表示,兩岸四地警方關注近年犯罪分子的跨境經濟及互聯網犯罪活動,利用四地體制及執法上差異逃避追查,四地警方會深入研究多邊合作平台,加強打擊兩岸四地的跨境經濟犯罪。

立會開放扶手梯予傳媒 (《蘋果日報》,21/10/2011)

【本報訊】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昨日經過近三小時會議,決定進一步改善傳媒在立法會新大樓的採訪安排,包括開放會議廳外「綠地毯」範圍供傳媒採訪,並且開放原來只供議員和立法會職員專用的扶手電梯及出入口予傳媒使用,便利傳媒的採訪工作。

取消部份門方便議員走動

身兼行管會主席的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在會後稱,搬入新大樓之時,從未想過會出現傳媒投訴的採訪問題,堅稱過程中已作「充份準備」,「但都係嚟到實地見到,先會知道有問題」。

雖然行管會決定開放扶手電梯,但是未有正式開放日期,曾鈺成昨日表示會「盡快」,指立法會秘書處稍後會與傳媒商討有關問題,強調在確保議員出入安全後會正式開放扶手電梯,「唔會拖大家時間」。

除了有傳媒及示威者有不同的投訴外,不少議員亦投訴現時在立法會內走動時,往往要經過太多門,出入極度不便,曾鈺成直認,「議員同樣覺得好多嘢都唔方便,唔係好好受,都要時間適應」,曾鈺成強調,在經過詳細研究之後,決定只保留有保安和消防用途需要的門,他指「能夠取消嘅門會取消,能夠經常打開嘅打開,唔會保留無需要嘅門」。

有傳媒亦不滿負責拍攝立法會議事廳直播會議的立法會攝影師只拍攝發言議員,而不拍攝議事廳的整體情況,曾鈺成表示,已經向立法會相關導演反映,希望大家日後觀看直播時可以看到會內整體情況。

記者採訪遭保安打破頭 (《蘋果日報》,21/10/2011)

保安施襲
擲椅驅逐
推倒記者

廣東南方電視台一名記者,前日在廣州市新河浦採訪一個無證停車場時,遭兩名保安毆打致頭破血流,額頭上的傷口長達 4厘米,要送院縫了四針。打人的兩名保安已被公安行政拘留 10天,並處罰款 500元人民幣。記者被打的過程全被其他記者攝錄,事件曝光後激起民憤,質疑該無證停車場有政府人員幕後操作,縱容保安行兇。

木椅擲記者

該停車場原址是毗鄰中共三大會址的幾幢小洋樓,在 2009年被拆平後原計劃開發房地產項目,但其後成了爛尾工地,至今已空置兩年。日前,有居民投訴管轄該空地的東山街道辦把空地改成收費停車場,屬無證經營。南方電視台男記者路遙遙到場採訪時,先遭一名 57歲男子動暴阻撓,及擲木椅驅趕,記者退出停車場後,該男子還召來一名青年合力追打記者,並拿起記者用的三腳架施襲,令記者血流披面,倒在地上。在路人制止下,兩名施暴者才停手及逃離現場。東山街道辦事後稱,打記者的是閒置工地的管理員,但對於該停車場無證經營則避而不答。

廣東《南方都市報》

《出版法》《視聽廣播法》修改工程啟動 新聞自由及市民知情權確保備受關注 (《訊報》,21/10/2011)

新聞局委託研究相關團隊就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民意調查及分析研究的工作已啟動,前線記者對此動態頗為關注,當中憂慮的是本澳新聞言論自由能否確保,抑或走向相反的被收窄?顯然,這是自上世紀一九八九年澳葡時期開始制定《出版法》及至九0年立法會通過後直至到九七期間,新聞界(中文.下同)一直強烈關注的重大議題,新聞界當年是立場鮮明地一致反對由政府主導或設立具官方色彩出版委員會和由官方制定新聞工作者通則」,以及質疑《出版法》中不合理的刑罰條款。現在當局計劃修改兩法,再觸動出版委員會和新聞工作者通則這個敏感議題,傳媒必須保持警覺,這其實亦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備受爭論議題之延續。

設出版廣播委員會組織惹爭議

根據研究團隊於本月十六日發出新聞稿,當中述及研究方向及內容框架方面指,「首先會關注《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中的若干與監管機構——出版委員會和廣播委員會有關的條文進行探究,其次是當中牽涉到的與新聞記者專業守則有關的訂定原則、新媒體的對待原則、有關與新聞自由及媒介自我審查等具爭議性議題的研究。」由此顯見,上述是當局修改兩法所要處理的問題。當中,除了新媒體議題(這是近年出現的)外,都是過去遺留下來的爭議議題,而其中以出版委員會和新聞工作者通則是最具爭議的重大議題。

在一九九0年經立法會通過《出版法》中規定設立出版委員會,並在出版法開始生效一年後以專門規範出版委員會的組成和運作法律生效,同時亦規定,「總督在聽取有關界別的專業人士及如有的有關社團之意見後,應在本法律生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內公佈《新聞工作者通則》」然而,這兩項規定由澳葡政府到特區政府(現時為止)一直未能付之實施,這是因為在澳葡時期備受新聞界強烈反對,澳葡政府一度曾想硬闖關卻未能得逞;至於在特區政府的前十年,前任特首何厚鏵不觸動這個爭議議題,大家亦就安穩平靜過日子了。現在新聞局似要折騰,「無事生非」矣?——事實上,如果是從有利於確保以至拓闊新聞言論自由空間的層面探討修改《出版法》,根本無需花大筆公帑聘請學者進行諸多研究,因為稍有常識都可判斷,只要將不利於新聞言論自由條款刪去;況且新聞界早在九十年代已有充分討論並提出了符合國際社會准則和合情合理建議,這些理應可成為當局檢討修改出版法的參考基礎。因此,不必諱言,前線記者對當局推動修改《出版法》的背後動機是存有疑慮,當中以聘請學者組成研究團隊所進行的民調和研究分析,又會否只是技術包裝?

新聞界一直反對官員主導

回顧歷史,《出版法》從一九八九年開始制定及至九0年經立法會通過,新聞界一直反對由官方設立出版委員會和制定新聞工作者通則的。澳葡政府曾在一九九六年向立法會提出設立出版委員會法案,卻因為新聞界反對下議員備受壓力,故支持度低的情勢下,澳葡政府最終撤回法案,同時澳督亦難以頒佈新聞工作者通則。
  
期間,議員也先後曾經提出過修改《出版法》法案。最先是民主派直選議員吳國昌於一九九六年提出修改法案,建議刪除設立出版委員會和官方制定新聞工作者通則,以及一些不合理刑罰的條款,包括第三十一條關於「對公共當局的冒犯或威脅」罪行的規範、第三十五條有關不採納事件真實性的證明制度之規定等。但吳氏 法案於九七年一月在立法會以六票贊成而七票反對下被否決。
  
隨之,在當年二月,四名商界議員聯署提案,建議以設立傳媒自律性質的新聞評議會代替出版委員會,但在經立法會的憲法、權利自由及保障事務委員會作出修訂後,被傳禖質疑其內容實質與之前政府提案的出版委員會是大同小異,且在議會內亦未能得到廣泛共識而最終未能立法。
  
顯然,新聞界當年反對的理據是甚麼呢?澳門記者聯會在九七年五月向立法會遞交有關修訂《出版法》法案意見書中指,成立類似「新聞評議會」與制定「新聞工作者通則」,不應由政府主導或透過立法程序促成和催生。必須由下而上,由民間自發組成。記聯並指出,在民主自由的社會,政府、傳媒與公眾利益之間的關係必須以公眾利益為依歸,政府的責任為保障地區的安全和自主,而傳媒為確保兩者得以實現,而行使公權對政府進行監督和作為兩者的溝通橋樑。同時,傳媒也強調行內自律與接受公眾的批評,以免出現傳媒濫用自由,而損害公眾利益。為達此目的,故監察傳媒機制,在民主自由的社會,鮮有由政府或以專項法律加以干預,以避免在環境改變時,成為專權者利用作為扼殺新聞自由的工具。
新聞界提出的觀點理據充足
  
此外,在九七年四月,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理事長李鵬翥接受記者採訪在表達個人意見時指出,對傳媒的規範問題,在現行法制中既有《刑法典》中相關條例亦有《出版法》專門法律,同時,中文傳媒長期以來相當自律,嚴格按照法律所規範下運作,而道德操守也相當好的情況下,再要搞一個似有束縛性質的組織,並沒有必要。而對於再被問澳門是否應設立新聞評議會,李鵬翥質疑其對傳媒的約束程度和權威性。他說,若是沒有很大的權威性,作出意見又不具實質約束力,究竟其會收到怎樣的效果。這些問題都應審慎和詳細討論。
  
毫無疑問,新聞界當年提出理據和表達意見,迄今仍有現實意義,因為既符合國際社會基本價值,亦仍適合現時本澳實際情況。
  
蕭伯納有一句名言:「知情權就如生存權一樣,是無條件及最基本的,因為知識如生命,都是人所希望所擁有的。」顯然,新聞界由八九年起至九七年期間之所以高度關注澳葡設立最終效果可能導致管制傳媒的機構,就是基於新聞言論自由的信念,此亦是關乎知情權,這一公眾利益攸關的原則問題。應該指出,只有確保新聞言論及資訊自由的空間,確保到傳媒作為意見交流平台的社會功能,「自由的意見市場」才能得以健康發展。同樣地,在今天討論修改兩法,仍須恪守這些原則與價值,且更應向前進步,因為在「九九」後實施基本法以及對本澳有效兩個國際人權公約,都清楚明確規定了新聞、言論及出版自由,修改兩法必須符合這些規定。

了空

2011年10月20日 星期四

記協去信曾偉雄提嚴正抗議 (「有線寬頻」,20/10/2011)

記協去信曾偉雄提嚴正抗議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s_video/index.php?news_id=370048

立會放寬新大樓內採訪限制 (「有線寬頻」,20/10/2011)

立會放寬新大樓內採訪限制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s_video/index.php?news_id=370036

曾鈺成:會開放新立法會更多地方予傳媒 (「NOW新聞」,20/10/2011)

曾鈺成:會開放新立法會更多地方予傳媒
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15497

八成員工反對鄧忍光做廣播處長 (「NOW新聞」,20/10/2011)

八成員工反對鄧忍光做廣播處長
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15498

兩岸四地加強警務合作打擊罪案 (「NOW新聞」,20/10/2011)

兩岸四地加強警務合作打擊罪案
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15494

曾偉雄指會研發布案件機制 (「有線寬頻」,20/10/2011)

曾偉雄指會研發布案件機制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s_video/index.php?news_id=370025

立法會放寬採訪範圍 (《蘋果日報》,20/10/2011)

立法會開放會議廳外的「綠地氈」範圍予記者自由採訪,現場保安未有再阻撓。黃建通攝

【本報訊】新立法會大樓上周啟用後,保安無理阻撓記者採訪,大樓內多個地區更是「記者勿近」。經過記者積極爭取後,立法會秘書處終於作出改善,除擴充了示威區附近的記者區,亦開放會議廳外的「綠地氈」範圍自由採訪。行政管理委員會今天更會開會,表決是否開放現時只供議員專用的電梯予記者使用,便利記者採訪工作。

新立法會大樓會議廳昨舉行新一屆會期的首次大會。立法會保安上周重重封鎖記者採訪的場面已不復見。秘書處應記者要求,擴充立法會地下示威區附近的採訪區,並容許記者在議會廳外的「綠地氈」範圍進行採訪,保安昨未有干預記者採訪活動。

黃毓民指保安粗暴

由立法會底層直達會議廳的扶手電梯,則要交由行管會今天決定是否同時開放予傳媒使用。民主黨李永達率先表態支持,指「做得議員同官員,就唔應該怕被記者質詢,無理由搵秘道走」。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和陳偉業昨日應立法會主席曾鈺成邀約會面,討論上周被逐事件。黃毓民稱當日被保安抬走時雙腳受傷,要接受物理治療,形容保安人員粗暴,會後引述曾鈺成指會處理事件及釐清保安職責。曾鈺成未有再公開談及事件,但在會議開始前發言稱,會以一貫尺度處理任何違反《議事規則》的行為,並呼籲議員及官員以文明的語言表達智慧和感情。

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

立法會因應投訴改善採訪安排 (「NOW新聞」,19/10/2011)

立法會因應投訴改善採訪安排
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15400

時事全方位:新立法會採訪安排 (「NOW新聞」,19/10/2011)

時事全方位:新立法會採訪安排(一)
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15391

時事全方位:新立法會採訪安排(二)
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15392

這一天 希臘「沒新聞」 金融危機以來最大罷工 記者打頭陣 (《明報》,19/10/2011)


希臘記者罷工一天,在雅典昨日街頭示威中,有記者掛牌子表示﹕「我是被炒記者,因為我喜歡自由地發言。」(法新社)

【明報專訊】面臨「地獄一周」考驗的希臘,爆發債務危機以來最大規模的全國罷工,代表希臘400萬勞動力中約五成人的各行各業工會,號召今、明兩天大罷工,抗議政府為換取援助避免下月破產,準備實施新一輪緊縮政策。備受裁員打擊的希臘新聞從業員,昨天更率先打頭陣罷工一天,令全國沒有新聞報道。

新緊縮方案 取締最低工資

希臘國會周四將表決新一輪緊縮方案,焦點是取締最低工資保障,國民平均收入將削兩成,激起民眾抗議。代表50萬公務員的ADEDY工會,與多個工會號召今場大罷工。繼稅務員、市政人員、律師和很多醫生周一展開工業行動,新聞工會昨亦罷工一天,百計記者在雅典市中心遊行,抗議裁員,導致全國幾無新聞。當地一名記者說﹕「沒有人知道未來會怎樣。記者們失去飯碗的事,每天都在發生,新聞人員的薪酬也被大削。在今年上半年,5大傳媒集團就炒了1100名新聞從業員,估計下半年更糟。」

垃圾隨街堆 恐被示威者縱火

希臘《新聞報》形容,今明兩天的罷工示威規模,堪稱是「眾罷工之母」,預計它將是希臘爆發金融危機兩年來,聲勢浩最大的一次。除了公私營機關部門和海陸空交通,連提供麵包等日用品店舖亦將關門,令全國陷入大癱瘓。一些船舶、火車已然停駛,十多幢政府部門建築物,被反對削減薪酬與退休金的公務員佔據。首都雅典和薩洛尼卡街頭則堆放因清潔工人兩周罷工未處理的垃圾,隨時可能成為示威者引火抗議的雜物。

ADEDY領袖齊克里卡斯(Costas Tsikrikas)昨批評總理帕潘德里歐的社會黨政府盲目推行緊縮政策,陷國家於更深重的衰退。儘管多次推出緊縮措施,希臘負債仍相當於GDP約162%,失業率更升至16.5%。齊克里卡斯指工人們已搾不出什麼了,主張政府要求仍有錢賺的富豪和巨企作出貢獻,又呼籲國會議員本周投票反對新緊縮措施。希臘政府多次警告,要在下周日(23日)歐盟債務危機峰會前通過緊縮議案,否則將無法取得貸款援助。外界預期新緊縮措施會通過。

法新社/路透社


政府截水喉 半數記者瀕失業

【明報專訊】希臘人口只有1000萬,卻有22份全國報章、121份地方報紙、1700份周報、2300份雜誌、17個全國電視台及3000個電台等,國家經濟根本不足以支持如此龐大的傳媒業,歐洲記者協會會長帕潘德羅普洛斯(Athanase Papandropoulos)預期,明年將有一半希臘記者失業。他解釋,希臘部分報章只有200至300份流通量,營運資金主要靠政府控制的五成廣告費,政府掌握媒體的經濟命脈,可決定資源投入哪些媒體,從而對媒體起有效的監控作用,但當經濟危機打擊全國經濟,廣告市場崩潰,傳媒亦資金枯竭。

帕潘德羅普洛斯認為,政府在緊縮措施下削減廣告費,可使傳媒從政府監控中鬆綁,未必是壞事。他指出,希臘傳媒以往報喜不報憂的選材方向已令民眾憤怒,當地主流傳媒在危機之初,並未向民眾預示經濟瀕臨崩潰,為求點擊率而採取小報式的嘩眾取寵報道,只會把問題歸咎歐盟,沒提供深入分析研究。

官方控制五成廣告費

他期望,傳媒經今次汰弱留強後,可更全面報道真相。但以支援國際新聞自由為己任的「多哈媒體自由中心」表示,希臘記者最近大多拒絕與海外媒體談論希臘傳媒在債務危機所受的打擊,原因是擔心這會令他們丟掉飯碗。

立會鋪綠地毯讓記者採訪 (《蘋果日報》,19/10/2011)

【本報訊】立法會搬入添馬艦新大樓後,一改以往開放自由的作風,對示威者以至傳媒均諸多阻撓。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重申,只是新聘請的保安未熟習工作環境及性質,立法會會加強培訓,亦會改善現行的採訪安排,以便利傳媒工作。有指上周特首曾蔭權出席答問大會,立法會是應特首辦要求加強保安,吳稱並無此事,只是曾蔭權那天提早抵達,才令保安情急起來。

立法會會議廳外的走廊,一向是記者向議員「攞料」做訪問的主要地方,不過新大樓地方大了幾倍,走廊卻被收窄,甚至以保安組成手鏈擋在記者與議員之間。

在各大傳媒反對下,立法會終歸還「綠地毯」(走廊以綠色地毯鋪設),記者可隨意走動。

示威區加設安全路

另外,上周四特首答問大會出現保安擋攝記鏡頭,甚至「熊抱」禁止記者上前採訪示威情況,吳文華稱,已向保安講解立法會亦是傳媒工作的地方,立法會須提供協助。另外,示威區加設「安全路」,即在鐵馬外加一緩衝區,讓記者自由走動,有關安排會於今天的大會試行。至於傳媒要求開放議員入口及電梯供記者使用,立法會行管會將於本周四商討。

阻記者拍攝又再發生 警權過大難改質素差 (《現代澳門日報》,19/10/2011)


【本報訊】上月本報記者在新橋拍攝交通擠塞情況時遭到警員恐嚇性的阻撓和警告,社會上強烈批評警方妨礙新聞自由及干預市民自由拍攝的權利。治安警察局當時聲稱事件屬「個別事件」,而前日「個別事件」又再發生,一名記者在氹仔北安採取旅遊巴行駛中著火的新聞時,有警員指該名記者”你已經影咗好耐”,並要求記者不要再影,「個別事件」一再發生,充分表現出治安警不反醒、不改進、不檢討、不溝通的四不政策。

前 (十七日) 日上午,一輛旅遊巴在氹仔北安行駛中著火焚燒,有記者前往現場採訪拍攝,一名記者趕到現場並在拍攝了大約五至六分鐘後,一位在場的治安警員走向記者,用手勢示意記者離去,該名警員指記者「你已經影左好耐」,「唔好阻住我哋做嘢」,並要求記者不要再影。

原來記者在現場採訪是需要限制時間的,警員亦可以判斷記者採訪時間的長短。當中令人質疑的是,在場工作的是消防員,但並無消防指記者「阻住做野!」,亦無消防員要求警察指示記者離開。事件中明顯看到警權果然可以是無限大。

警方表面一直聲稱尊重傳媒工作及新聞自由,並致力維護法律賦予居民的基本權利,歡迎傳媒繼續發揮輿論監督的力量......但是否講一套,做一套呢!事件在前日上午發生,亦由事件中記者所屬報章作出報導,但治安警仍未主動正面回應以「掩飾」事件,可見當局主動性的遲緩。

2011年10月18日 星期二

時事全方位:如何保障市民知情權 (「NOW新聞」,18/10/2011)

時事全方位:如何保障市民知情權(一)
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15289

時事全方位:如何保障市民知情權(二)
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15298

記者又聞「不要再影」(《正報》,18/10/2011)

繼上月一名記者在行人道拍攝交通擠塞情況遭到警員無理阻撓和警告,引發社會對警方妨礙新聞自由和壓制公民權利的強烈批評,治安警察局承諾吸取事件的經驗,完善警方的工作後,言猶在耳,昨日又有警員作出阻撓記者正常採訪行為。

採訪時間 長短由警定?

昨日上午,一輛旅遊巴在氹仔北安行駛中著火焚燒,本報記者聞訊後,即前往採訪拍攝,抵達現場時,消防員已將火救熄,記者如常在不妨礙消防員和警方工作的情況下採訪拍攝,拍攝消防射水降溫,及拍攝被焚後巴士的情況,並無阻礙消防員的的工作,不料,約拍攝了五、六分鐘後,一名在場的治安警員走向記者,用手勢示意記者離去,指記者已經影了很久,叫記者不要再影,不要阻住他們做嘢,雖然該名警員說話有禮,唔該前唔該後,但記者對警員提出的要求感到莫明。首先,雖然現場一條行車道封閉,但現場並未封鎖,記者保持距離拍攝,並不阻礙消防員的工作,更不妨礙警員的工作,其次,記者拍多少相、採訪多長時間,是記者衡量新聞的重要性作決定,不是由警員決定。

記者欲向警員據理力爭時,另一名較高級的警員見狀即走過來了解情況,經了解後將該名警員叫開,初步平息了事件。

上月一名記者在行人道拍攝交通擠塞情況遭到警員無理阻撓和警告的事件,治安警察局回應時重申,警方向來尊重傳媒工作及新聞自由,並致力維護法律賦予居民的基本權利,警方歡迎傳媒繼續發揮輿論監督的力量,亦將從事件中吸取經驗,以不斷完善警方的工作。結果,昨日的事件證明,警方這番說話,經不起一個月的考驗,警方又一次令傳媒失望。

本報記者

放寬立會採訪 秘書處提四讓步 (《明報》,18/10/2011)

【明報專訊】添馬艦新立法會大樓的採訪安排大倒退,激起傳媒強烈反彈。據悉,立法會秘書處初步願就此提出四大讓步,今日會約見傳媒代表以聽取意見。

收窄禁區 另設記者室

據了解,秘書處初步考慮開放會議廳門外的整片綠地氈範圍,讓記者自由採訪,把禁區大幅收窄至近扶手電梯的階磚地範圍。此外,鑑於現時記者室與會議廳相隔近百多米,中間設有多道門,不便記者採訪,秘書處計劃把鄰近會議廳的新聞發布室1B房改為記者室,並在該處增設電視和長桌,同時開放多一條防火樓梯,讓在記者室旁聽的記者能有多條路徑前往會議廳。

秘書處亦會改善大樓外示威區的探訪安排,讓記者能近距離訪問示威者。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周四會討論事件。委員何秀蘭稱,會上將提出開放更多議員專用電梯和樓梯,以及跟進秘書處可有向保安「落柯打」,「有些保安明明是舊的,為何他們來了新大樓後,態度亦突然變得強硬?這明顯不涉及培訓問題,是否立法會收緊了尺度?」

議員轟不報風化案 學者倡分級公布 (《明報》,18/10/2011)

保安局長李少光昨在立法會上承認,警方在資訊發放機制上有可檢討及改善的空間,但否認警方蓄意隱瞞罪案。 (余俊亮攝)

【明報專訊】多名立法會議員昨在立法會炮轟保安局長李少光,不滿警方延遲多天才公布連環斬人案及連環非禮案,質疑警方以保護私隱為由「扮採訪主任」,控制新聞發放,妨礙新聞自由並危及市民安全。有新聞學者及警官均建議警方考慮引入風險分級制,即是對愈可能危及普通人的高危案件如街頭非禮案,愈要盡早發放案情,免警方查案期間再有人受害。

李少光:資訊發布可改善

保安局長李少光昨出席保安事務委員會時承認,警方的案件資訊發布機制,確有需檢討及改善的地方,他希望檢討盡快完成及向立法會交代。李少光堅持警方絕無意隱瞞罪案,又稱當局認同公眾利益及市民安全應放第一位。但他指警方有時確未能即時發布綁架或風化案資訊,因要保護當事人的安全及私隱,及不欲妨礙警方調查。

公布色魔外貌手法 不涉私隱

多名議員則強烈批評李少光的私隱論站不住腳,因為警方毋須發放風化案受害人姓名、地址等私隱資料,只需公布色魔外貌、手法及犯案時間地點即可。王國興質疑警方遲發布令市民無從提防,劉慧卿亦稱警方接連隱瞞斬人及風化案,令市民安全未獲保障,「(警方)扮採訪主任,邊樣鍾意發放就發放」,她並懷疑警方是否藉不公布案件刻意製造太平。張文光認為隱瞞案件令市民「不知驚、身陷險地而不自知」,指警方「不能做新聞判官」。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建議,警方可考慮在公布機制引入風險分級制,對較高風險、如專門襲擊或非禮途人案件應盡量即時公開,讓公眾提防;反觀對公眾危險較低,例如相識或同居男女之間的風化案,未必要即時發布。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蘇鑰機亦贊成按再有市民可能受害的風險高低,決定是否即時公開事件,若同區同類案件發生3宗或以上,即疑似連環案件,警方應立即公開。

李少光認警通報可改善 (《蘋果日報》,18/10/2011)

【本報訊】將軍澳和觀塘先後發生連環斬人和非禮案件,警方分別延遲七日和四日向外公佈,被轟罔顧市民安全。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昨否認隱瞞,指要保護受害人私隱和避免妨礙調查。有立法會議員指警察是「搵市民做餌」方便拉人,並要求警方另撥通訊頻道予傳媒機構監聽突發案件,以保障公眾知情權。

議員斥「搵市民做餌」

李少光昨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他指警方正檢討發放案件消息的準則和流程,承認有改善空間。公民黨議員余若薇質疑,案情與私隱沒衝突,她指並非要警方發放受害人個人資料,而是要提醒市民預防罪案。民主黨劉慧卿批評警方採用數碼通訊系統後,違反承諾沒即時發佈消息,「令市民好驚,好憤怒」。

公民起動何秀蘭斥警方延遲公佈案件,是「搵市民做餌,等機會拉人」,要求警方在現行通訊系統上,撥出一條頻道讓傳媒機構監聽突發消息,「由傳媒自律,唔需要他律」。李少光指要視乎是否有需要,以及要考慮成本和技術問題。

此外,多名議員關注政府就外傭居港權提出上訴。李兆光表示,政府已進行內部評估案件對香港的影響,並制訂臨時應變措施,有關資料已呈交法庭,不便公開,也不會猜測勝訴機會,「盡我哋能力打好場官司」。社民連梁國雄不滿李少光以法庭作擋箭牌,拒絕披露評估內容,「如果你講真話,呢度(立法會)同法庭都係冇得改變,除非你講假話」。

2011年10月17日 星期一

李少光指延遲公佈因涉私穩 (「有線寬頻」,17/10/2011)

李少光指延遲公佈因涉私穩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s_video/index.php?news_id=369797

新聞屬專業 抽選市民看資料答問修兩新聞法民調受疑 (《正報》,17/10/2011)


【本報訊】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民意研究項目將於下週展開,當中涉及新聞自由和媒介自我審查等具爭議性議題。市民能否透過一份資料和數小時的討論答問,深入了解新聞專業運作對新聞自由的影響?受政府委託的研究機構表示,將要展開的公開、透明、科學調查方式更能找到市民的聲音,可彌補傳統調研 (只進行電話訪問) 的缺陷。是次調查網站:http://dpmacao.org/

易研方案 (澳門) 有限公司聯同三個學術機構組成研究團隊,接受特區政府新聞局委託,展開「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之民意調查及分析研究」。研究團隊表示,首先會探究兩法中關於監管機構的條文,其次研究具爭議性議題:新聞自由及媒介自我審查、新媒體的對待原則等。

將要展開的名為「商議式民意調查」有別於傳統民調方式。研究團隊將下星期進行電話抽樣問卷調查,以隨機抽樣方式,訪問二千名年滿十八歲的本澳居民。之後,從那二千人中隨機抽出三百名市民,他們將得到一份含有正反意見的「平衡資料」,並在一整天的小組討論及大組問答環節前後填寫問卷。

昨午,研究團隊舉行新聞發佈會,有記者提出,新聞是一門專業,大學的新聞課程為期四年,若非資深的從業員,也不一定準確掌握涉及新聞自由等敏感議題的運作細節。市民單單看一份「平衡資料」,參與多個小時的「討論和答問」,是否足夠深入認識涉及專業的問題,從而發表影響深遠的意見?

強調商議式可補傳統民調不足「我相信沒有人敢說足夠,因為那些是永恆的議題。」易研方案總監張榮顯表示,將要展開的公開、透明、科學調查方式更能找到市民的聲音,可彌補傳統調研 (只進行電話訪問) 的缺陷。他指出,現時沒有修法的立場,有待得出調研結果後,便可知道市民和業界認為將來要否或如何修改兩法。

得出民調結果後進行修法,看來是民意主導或牽著專業,這是否恰當呢?這類涉及專業運作的議題,有否需要進行民意調查?張榮顯稱:「我們都是看標書,標書需要做一個民意調查,我們認為這個方法能夠解決問題。至於,你說是否行內,我們是當它做一個很重要的公共議題來處理。」

對於修改法例涉及新聞專業運作模式,新聞局決定招標展開民意調查,又是否恰當呢?也是傳播系教授的張榮顯稱:「所以,我們的方法不是單純的民意調查,這是一個運動,一個活動,它牽涉很多環節,包括一個充足的平衡資料,包括他們有機會與其他不認識的人討論一個話題。」

是次調查數據的另一來源是新聞業界的商議,本澳新聞工作者傾向放寬或收緊新聞空間,對結果造成影響,甚至可能得出變相損害新聞自由的共識。記者請張榮顯對本澳的新聞自由作出評分,他說:「我們研究團隊不宜作評價,因為,這樣會引導公眾,或者令我們的方向有偏頗。」

鍾庭耀﹕要有足夠代表性

此外,澳門電視台報道,昨日來澳出席「商議式民意調查」工作坊的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強調,市民抽樣過程,必須科學和隨機,討論的內容亦一定要,有足夠代表性、平衡性和深度,而研究機構和委托單位,亦應該尊重研究的獨立自主,不要指指點點。

鍾庭耀特別提到,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調研涉及言論自由,在傳統政治文化背景下,市民的認識和接受程度是如何,都應該了解,他建議除了具體介紹有關法例,亦可更全面宏觀地,探討社會對新聞自由,及媒體表現的看法。

「修改出版和視聽廣播法分析研究」下周展開 冀商議式民調增透明度 (《華僑報》,17/10/2011)

 【專訪】「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之民意調查及分析研究」相關工作展開,並將於下周開始首次電話調查,訪問二千名年滿十八歲的本澳居民,同時抽出約三百名市民參與商議式民調。受委託機構希望為本澳社會帶出一個公開、透明和科學的公眾諮詢過程和結果。

 受特區政府新聞局委託,由本澳研究機構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聯同美國史丹福大學商議民主中心、香港浸信大學傳理學院及葡萄牙里斯本大學學院社會研究中心組成之研究團隊共同執行之「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之民意調查及分析研究」,團隊昨日下午假金麗華酒店舉行有關發佈會。

 史丹福大學商議民主中心的副主任蕭瑩敏就商議式民意調查的方法作介紹。她稱傳統的民意調查只能獲得公眾對於議題表層的、未經過深思熟慮的意見,商議式民調(Deliberative Polling.DP)的精髓在於,在繼承傳統民意調查隨機抽樣的科學理念基礎上,協助民眾得有關議題的訊息,在深入瞭解和經過討論後,測量參與者對議題的反應。

 對於一般市民而言,《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內容比較陌生,若在不瞭解議題本身時單純進行傳統電話訪問很難準確地獲得民眾對於修法的真實想法。而商議式民調恰好彌補了這一缺陷:首先,它以隨機抽樣為基礎,讓每一位市民都有平等機會發聲;其次,它提供具正反意見的平衡資料,邀請市民參與討論並向專家和官員提問。以上兩個程序緊密聯繫,最終可以獲知市民在深入理解議題、聽取各方意見、深思熟慮後的最終態度,形成了市民對複雜社會議題的負責任的民意表達。

 另外,研究團隊表示,考慮所修改法律與媒體直接相關,是次商議式調查還為本澳新聞界設立了專業民調,歡迎新聞界專業人士屆時參加。在研究方向及內容框架方面,研究團隊指出,首先會關注《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中的若干與監管機構-出版委員會和廣播委員會有關的條文進行探究,其次是當中牽涉到的與新聞記者專業守則有關的訂定原則、新媒體的對待原則、有關與新聞自由及媒介自我審查等具爭議性議題的研究。

 易研方案總監張顯榮表示,研究方案中的首次電話調查將於下周展開,以隨機抽樣方式,通過電腦輔助電話訪問二千名年滿十八歲的本澳居民。問卷內容主要關於民眾的媒體使用習慣與訊息獲取渠道、一般社會、政治、媒體及《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知識、個人價值觀及政治態度等。

 至於商議民調的參與巿民,將同樣使用隨機方式,從是次電話調查的受訪者中抽出約三百名巿民,形成一個具代表性的社會縮影。承諾參與商議式民調的巿民,將在事前收到相關議題的平衡資料,並需在商議前填寫相同問卷兩次,問卷結果會與電話訪問結果作比較,檢視巿民在不同階段認知和態度的變化。

 研究團隊強調,這是一次完全有別於傳統民調的一次公民參與的實踐,期望能為澳門社會帶來一個公開、透明和科學的公眾諮詢過程和結果。

 為了讓民眾隨時更清楚了解是次研究的方法、工作進度及其他國家的案例,研究團隊在發佈會上,正式宣佈推出商議式民意調查(澳門)主體網站及宣傳短片。主題網站中包括是次澳門商議式民調的研究團隊資料、國際上商議式民調成功案例的簡介、常見問題解答等內容。宣傳短片則以生動的手法介紹DP的運作、其他國家的成功案例及澳門民調的資料等。歡迎公眾到 dpmacao.org 閱覽。◇


修兩法攸關新聞言論自由 商議民調有兩點值得關注 

 受新聞局委託的學術機構研究團隊,將進行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民意調查及分析研究,不必諱言,修訂涉及新聞言論自由宏旨攸關的兩法,是十分敏感和複雜議題,而現階尤其值得關注:(一)研究團體引入的商議式民意調查方法,在本澳實踐時如何確保到開放、民主、清晰和真實性、專業性及獨立性等原則?有學者昨向澳廣視表示,商議式民調研究制定政策,過程必須嚴謹透明,委託的官方部門亦應該避免干預調研方向,以保證研究結果科學和專業。(二)須明確修訂這兩法的目的是什麼?有部分前線記者憂慮到這兩法修訂會否導致新聞言論自由空間收窄,亦由此關注研究團隊其後會向政府提出怎樣的建議?但在昨日記者上,研究團隊負責人被向及如何確保言論自由空間不會收窄的重要命題卻是無答案,只是強調以民調如實反映市民看法。顯然,如果在欠缺如何確保一些重大價值和原則的前提下而進行狹義議題的民調,其結果會是怎樣呢,實在教人疑慮。

 關於商議式民意調查方法在美國等地早有實踐。在本澳,過往雖多是以入戶或電話進行民調,不過上屆政府智庫的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亦有進行過不少的「焦點訪談」的民調研究,其參與者是包括不同利益甚至反對聲音人士。至於今次研究團體為修訂兩法而引入的商議式民調方法,內地稱為協商民調,香港稱之慎思民調(但還未有就政策制定進行這種民調),當中主要是透過會議討論形式進行。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昨接受澳廣視訪問時認為,商議民調及一般電話抽樣民調,可以相輔相成,因為受訪民眾的意見,在深入了解和討論後,都有可能出現改變,商議民調就可以將前後的意見都進行分析。他強調,對市民抽樣過程,必須科學和隨機,討論的內容亦一定要有足夠代表性、平衡性和深度,而研究機構和委託部門,亦應該尊重研究的獨立自主。「研究機構有獨立自主及專業性,做到最好。澳門當然關係網絡很緊密,及很多利益團體在當中,希望大家都尊重這個過程,以及尊重商議民調背後的科學精神及科學操作,變相由一個中立,都由其來承擔,所謂背後的委託機構參與機構,不要指指點點。」 鍾庭耀特別提到,是次調研涉及言論自由,在傳統政治文化背景下,市民認識和接受程度是如何,都應該了解。他建議除了具體介紹有關法例,亦可更全面宏觀地探討社會對新聞自由及媒體表現的看法。

 毫無疑問鍾庭耀博士提出這意見是頗有參考價值的。顯然,按照研究團隊昨發出新聞稿件述及對兩法的研究方向和內容框架就稱:「首先會關注《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中的若干監管機構──出版委員會和廣播委員會有關的條文進行探究,其次是當中牽涉到與新聞記者專業守則有關的訂定原則、新媒體的對待原則、有關與新聞自由及媒介自我審查等具爭議性議題的研究。」然而,要指出的是,有關設立出版委員會和制訂新聞記者專業守則的議題,正是新聞界(中文)在許多年前所反對的,關鍵原因是在於其官方色彩,為此令人憂慮將導致新聞言論自由受限制的重大問題。

 在一九九0年制定《出版法》中是規定,由政府設立出版委員會和制定「新聞工作者通則」,在當中已是備受新聞界(中文)反對。澳葡政府其後於九十年代中根據出版法規定而向立法會提出設立出版委員會法案,但在遭到新聞界(中文)一致強烈反對,立法議員亦有壓力下,政府最終惟有收回法案。當年,新聞界共識立場是,絕不能有官方色彩出版委員會或由政府主導設立出版委員會。至於新聞工作者守則亦不應由政府制定,這理應由傳媒業界自我規範處理。顯然,在澳葡政府未能推行之事,會否在特區政府卻藉著修訂出版法而使之實現呢,甚須關注,這當中觸及很關鍵要點是,澳門是要進步,還是出現倒退?

 毋庸置疑,出版法要與時並進作出修訂,簡括而言,修訂要點應遵循基本法有關保障言論、新聞及出版自由的規定下,廢除所有妨礙或影響新聞言論自由的條款,譬如撤銷由政府設立官方出版委員會和制定新聞工作者守則,以及一些不合理的刑事責任條款。同時須加入有利於確保新聞言論自由的內容,譬如明確引入傳媒得以公眾利益為抗辯理由等。◇

本報記者 悟塵

修改出版法首階段民調啟動 (《市民日報》,17/10/2011)

【本報訊】「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之民意調查及分析研究」首階段調查即將展開,研究團隊昨介紹研究工作內容及最新進展,解釋讓市民有平等機會發聲商議式民意調查法、修法項目研究方向及內容框架,並公布商議式民意調查(澳門)網站及宣傳短片上線。

由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美國史丹福大學商議民調中心、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及葡萄牙里斯本大學學院社會學研究中心共同執行,「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之民意調查及分析研究」首階段調查即將展開。

是次公眾諮詢受特區政府新聞局委託。電話調查將於本周展開,商議式調查則訂於12月4日於教業中學新校舉行。易研方案總監張榮顯表示:本周將以電話訪問2000名年滿18歲的本澳居民。問卷主要關於民眾媒體使用習慣與信息獲取渠道、一般社會、政治、媒體及《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知識、個人價值觀及政治態度等。

而12月4日舉行的商議式民調,將從電話調查的受訪者中抽出約300名市民參與。參加者將在事前收到有關《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的平衡資料(包括正反雙方意見),並於12月4日舉行小組討論及大組交流,向專家及官員提問,並發表相關意見。另外,考慮所修改法律與媒體直接相關,商議式調查亦為本澳新聞界設立專業組民調。

史丹福大學商議民調中心副主任蕭瑩敏指出:一般市民對《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內容比較陌生,若在不了解議題本身時單純進行傳統電話訪問,很難準確獲得民眾對於修法的真實想法。而商議式民調(DP)卻能透過向受訪者提供相關議題資料,協助民眾得到有關訊息,能測量到參與者對議題的真實反應。

為讓民眾更清楚是次研究方法及工作進度,主辦方推出商議式民意調查(澳門)主體網站及宣傳短片。網站介紹是次商議式民調的研究團隊資料,及國際上商議式民調成功案例。宣傳短片則以生動手法介紹DP的運作。歡迎公眾到http://www.dpmacau.org/閱覽。

修改《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 易研將民調集兩法意見 (《澳門日報》,17/10/2011)

【本報消息】新聞局以三百五十多萬元委託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收集社會修改《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的意見,研究團隊將於短期內展開第一次電話調查,再從中抽出三百名受訪者參與十二月四日的商議式民調。

負責今次調查的機構昨日下午四時半在金麗華酒店舉行新聞發佈會,該機構將聯同美國史丹福大學商議民主中心、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及葡萄牙里斯本大學學院社會學研究中心組成的研究團隊共同調查。易研方案總監張榮顯表示,將在短期內展開第一次電話訪問,以隨機抽樣方式訪問二千名年滿十八歲本澳居民,問卷內容主要關於民衆的媒體使用習慣與信息獲得渠道,以至一般社會、政治、媒體及《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知識、個人價值觀及政治態度等。

結束此階段調查後,再從中抽取三百名居民參加十二月四日在教業中學新校舉行的商議式民意調查。張榮顯認為,該三百名居民將形成一個具代表性的社會縮影,承諾參與的居民將收到相關議題的平衡資料,並需要在商議前後填寫相同問卷兩次,問卷結果將與電話訪問結果作比較,檢視居民在不同階段的認知和態度變化。

考慮到修改法律與媒體有直接關係,是次商議式調查並為本澳新聞界設立專業組民調,公開邀請專業界別人士參加。

張榮顯強調,研究團隊只是執行今次的調研,引入一個公開透明及科學方法,研究居民及專業業界對有關問題的看法。《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的修法與否、新聞言語自由的空間是否會收窄,不在研究團隊控制範圍,研究團隊只是在中立角度展開調查,但希望居民及傳媒能參與商議並代表不同的觀點。在商議活動期間將邀請來自二十多個國家及地區的專家學者及政府官員出席,商議的居民及新聞從業員可以直接向專家及官員提問。

史丹福大學商議民主中心副主任蕭瑩敏指出,《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的內容比較陌生,若在不了解議題單純進行傳統電話訪問,難以準確地獲得民衆對修法的真實想法,商議式民調可以彌補這方面的缺陷。

王征違例掌亞視證據曝光 廣管局連日召新舊高層追查 (《明報》,17/10/2011)



【明報專訊】捲入誤報「江澤民死訊」風波的內地商人王征,雖非亞洲電視董事,也非亞視管理層,卻頻頻現身亞視各種場合,引起廣播事務管理局關注,正調查是否有人違例掌管亞視。據悉,廣管局過去一個多星期,已先後傳召亞視新舊高層調查此事,而本報得到的亞視會議紀錄,顯示王征自去年起便掌握亞視個別節目的製作方向,甚至連管理層出勤紀錄也須由他親自過目。

另外,本報取得的亞視內部通告顯示,亞視接待內地官員時,通告都把王征的名字排列在「管理層」首位。本報就上述違例指控,兩星期以來多次去信亞視高級副總裁鄺凱迎求證,但截至昨晚截稿前,對方仍未回覆。

最嚴重可撤牌 亞視未回應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譚偉豪表示,廣管局應盡快向立法會提交調查報告,「如果廣管局只是無牙老虎,就由立法會修例授權,甚至由立法會向亞視索取會議紀錄」。

廣管局則回應本報稱,正調查有關事宜,又強調廣管局可運用《廣播條例》賦予的權力去收集調查所需資料,若亞視未能滿足廣管局的取證需要,當局或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進入亞視蒐證。假如王征真的違例掌管亞視,廣管局可向該持牌機構施加懲處,包括勸喻、警告、罰款、暫時吊銷牌照,甚至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建議撤銷牌照。

僅債主身分 管亞視須先獲准

王征去年3月高調宣布投資於亞視,並認購亞視可換股債券,更聲言要把亞視打造成「亞洲CNN」,但其後股權變動顯示,只是王征的親戚黃炳均購入亞視52.4%表決權股份,王征並未申報為股東、董事、管理層,僅以亞視董事盛品儒(王征堂弟)的「私人顧問」身分參與亞視會議。嚴格來說,王征手上亞視可換股債券一日未行使,他只是亞視債主,而非股東。更重要的是,即使亞視大股東也不能隨意出任亞視管理層,必須事先向廣管局申報及獲批准後,方可管理亞視,然而王征兩者都沒有做。

廣管局早於去年4月已因應亞視股東蔡衍明的投訴,調查王征「已實質掌控亞視營運」,當時局方去信亞視要求澄清,但亞視否認,令事件陷於膠。今年7月6日,亞視誤報「江澤民死訊」,廣管局接獲近50宗投訴後,決定徹查「王征在亞視的角色」。

內部通告列管理層 屢發號施令

本報獲得可靠的消息稱,廣管局本月連續傳召多名亞視高層及前高層問話後,獲悉王征早於去年底開始,已多次出席亞視每逢周一舉行的管理層會議,在會上,王征屢屢高姿態地發號施令,當王征因事不能出席時,記錄會議的人員會將他列入缺席或「致歉」的行列。

亞視部分會議紀錄(由知情者口述)顯示,王征曾在會上宣布整頓亞視高層的紀律問題,命令包括各級行政總裁在內的管理層,要準時上班、出勤紀錄要記錄在案供他過目;早前捲入「有償新聞」事件的《走進上市公司》等節目,要經過他同意,才能更改製作方向(見圖)。

另外,亞視內部通告亦顯示,亞視多次籌辦內部活動,邀請內地各省市官員參觀廠房及新聞部,通告上將王征列入「管理層」行列,並在眾亞視管理者中排名首位,凌駕盛品儒及鄺凱迎之上。

議員憂廣管局如無牙老虎

譚偉豪表示,廣管局與亞視拉鋸曠日持久,「如果有這麼明確的亞視內部證據,都查不到,廣管局的效率就遠遠不能達到公眾的期望」。另一立法會廣播事務委員會委員湯家驊則表示,根據《公司法》,就算王征不是亞視董事,但透過其他人行使實質的管治權力,即是「影子董事,其實是持牌人」,如果他作出干預亞視新聞自由和編輯自主的事情,同樣不能置身事外。

明報記者


掌控電視台 須經3審核

【明報專訊】《廣播條例》第21條規定,電視台持牌人須在每年4月1日前,以指定格式向廣管局提交資料,使廣管局「能確定持牌人或對持牌人行使控制的人是否適當人選」。若廣管局調查後證實王征對亞視行使控制,則亞視將被裁定為違反了這一項條文,因為亞視向廣管局申報的董事和主要人員名單上並無王征。

《廣播條例》第8條規定,本地免費電視服務牌照的持牌公司,過半數董事及過半數主要人員(包括負責挑選或製作節目或安排節目播放時間的主要人員)均是在當其時屬通常居於香港(每年不少於180天),並曾連續通常居港不少於7年;該條又規定要並無任何「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對該公司行使控制。按照條例附件,「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包括其他持牌廣播機構、廣告宣傳代理商、本地報刊等,以及對這些公司行使控制的人。

無案底常居港未控制其他媒體

根據以上兩項條文,廣管局對本地電視台的董事和主要人員,須作三方面資格審核﹕

■其一是考慮其有否香港或境外的刑事紀錄、是否具有誠信公正品格的紀錄,以及其過往的業務紀錄,以判斷他是否第21條所要求的「適當人選」(fit and proper)。

■其二是須審視這些董事或主要人員是否符合連續通常居港滿7年,並且持續通常居港的要求。

■其三是須審視這些董事或主要人員有否持有其他廣播機構、廣告宣傳代理商或本地報刊的股份,其持股量有否超出法律規定的15%,或者是否這些機構的董事或行使控制的人或其相關者,以確保沒有任何「不符合持牌資格的人」對電視台行使控制。

對一家公司行使控制的人,包括公司的董事或主要人員;實益擁有公司多於15%有表決權股份的人;或具有確保該公司事務是按照其意願而處理的人士。


無違規3日 廣管局即警告

【明報專訊】廣管局對電視台持牌人的規管非常嚴格,今年中,無電視一項董事局人事任命違反規定短短3日,便遭廣管局警告。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如果有會議紀錄顯示王征違規控制亞視長達數個月,廣管局如不嚴厲懲處,就是雙重標準,是縱容亞視「打茅波」。

議員﹕不嚴查亞視 即雙重標準

根據《廣播條例規定》,任何人同時對收費及免費電視行使控制權,必須事先取得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批准。今年6月10日,免費電視台無電視(或稱「電視廣播」)主動向聯交所提交董事任命,委任漢傳媒集團一名執行董事為「殼王」陳國強的替任董事。不過,廣管局發現漢傳媒集團擁有「無收費電視控股有限公司」的18%股權,這即意味陳國強的替任董事人選,同時在另一家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行使控制權,卻無事先申報獲批。此人雖已迅速辭掉舊職,違規僅3天,但一樣遭廣管局高調警告。

立法會議員張文光強調,無主動申報董事變動尚且被警告,亞視卻涉嫌隱瞞王征才是實質控制人,若廣管局不嚴肅查辦,即向世人宣布「有雙重標準,坦白從嚴,隱瞞從寬」。

新聞處發相被揭電腦合成 五合一未明言 學者斥操控內容 (《明報》,17/10/2011)


【明報專訊】政府新聞處上月底發放特首曾蔭權與行政會議成員首次在新政府總部開會的大合照,被揭是一張五合一的合成照片,發相亦沒有說明。有新聞攝影學者指出,照片涉嫌利用電腦軟件接合,但穿崩位甚多,包括圓牆身出現逾十處斷開、官員目光不一致等;雖然無法斷定影像內容有否造假,但改動幅度之大已超越可容許範圍,對此感到遺憾,擔心影響官方資料的誠信。

政府新聞處昨晚回應稱,照片由5張照片組成,均攝於行政會議於添馬新政府總部首個會議現場,「沒有修改,真實反映拍照時的情」。新聞處沒回應為何要接合多張照片,以及日後會否避免同類事件。

新聞處:沒有修改 真實反映

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高級講師伍振榮指出,政府新聞處不應該竄改官方照片,如要發放明知改動過的照片,就算有說明也是不能接受。

該張合成照片是上月20日特首於添馬艦新政府總部主持行政會議時,由政府新聞處派員拍攝,當日未有安排傳媒進入會議廳拍攝。新聞處於同日向傳媒發放一張合照,最少有5份報章轉載,包括AM730、星島日報、大公報、文匯報及新報,有讀者留意到該照片「穿崩」位置甚多,懷疑曾遭修改。

張炳良:當日多名攝影師

行會成員張炳良接受查詢時表示,沒有特別留意當時情,只依稀記得有多名攝影師在場。
伍振榮放大檢視該張照片後表示,照片有多處「修飾」和「接合」象,並形容照片顯示的內容是經過「操控」(manipulate)的。他說,內地及外國發放的官方照片,不時被指造假,例如美國軍方於2008年被指竄改陸軍首位授予四星上將軍銜的女軍官照片,將背景由辦公室變成美國旗。港府發放的照片為官方檔案,不應隨意修改,事件亦顯示所謂的「官媒」不能取代新聞媒體,又指傳媒應做好把關工作。

有駐港的國際通訊社攝影記者指出,官方照片經過修改一般不會刊登。攝影記者協會主席林振東表示,傳媒不會用合成照片,但新聞處卻未有註明下向傳媒發放合成照作刊登用途,做法不能接受。

該數碼相片的資料顯示,當時以38mm鏡頭拍攝,伍振榮指出,其實有攝影器材即全景相機是可拍到在會議室的全體大合照。

明報記者 馬耀森

特首辦否認向立會保安施壓 (《明報》,17/12/2011)

【明報專訊】有記者於《施政報告》答問大會期間遭立法會保安阻撓採訪,特首辦昨否認曾對立法會保安作出指示,形容是「無稽之談」。立法會行管會委員何秀蘭表示,保安不會主動干預傳媒採訪,行管會將於本周四開會跟進,了解誰是「幕後黑手」。

另外,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日前解釋上周四錯誤驅逐「長毛」梁國雄,是因為聽錯了梁國雄在位上大叫「無恥」,後來翻看錄影片段發現是人民力量陳偉業大叫「無恥」。陳偉業昨發聲明,指當日他在黃毓民被驅逐前,並沒有在座位上大叫,要求曾鈺成公開澄清及更正有關言論。

何秀蘭﹕保安不會主動干預

有報道指立法會保安阻撓採訪,是因為特首辦事前對立法會保安表達了意見,特首辦發言人昨強調,新大樓的保安工作由立會負責,政府相信立會會適當安排,特首辦亦無要求警方加強對特首的保安。

前行會召集人梁振英表示,特首辦干預立會保安的說法,無法證實,但他認為,行政機關因應需要向立法機關提出要求,而立法機關配合,不屬於干預。他又說,為讓政府透過傳媒向公眾發布消息,行政或立法機關應平衡保安和採訪需要,制訂政策便利傳媒採訪。

行管會周四跟進事件

何秀蘭表示,翻看當日片段,部分阻撓採訪的保安並非「新人」,質疑他們以前不會阻撓採訪,現在「為何判若兩人?」。行管會將於本周四開會跟進事件。

警明言不報非禮強姦保私隱 本報統計﹕有通報案件僅佔5% (《明報》,17/10/2011)

 觀塘翠屏發生連環非禮案後,警方昨日明顯加強巡邏。(雲錦鋒攝)

【明報專訊】警方延遲多天才公布觀塘警區兩宗連環斬人案及非禮案惹來各界批評,本報發現警方扣起或遲公布罪案情普遍,在過去兩周警方向傳媒「即時通報」的刑事案僅得165宗,料只佔同期實際案件數字不足6%,風化案更未有任何即時通報。警方昨首次證實,為保障私隱及行動部署等原因,一般情下或不會把非禮、強姦及綁架等案件通報給傳媒。有傳媒學者質疑警方做法是新聞審查。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關注事件,他有意把警方遲公布翠屏連環非禮案的爭議,與將軍澳遲公布連環斬人案一事,一併安排於下月12日的委員會特別會議討論。

督察協會:公布犯案時地手法可助提防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亦質疑警方說法不妥,他認同若同一疑犯疑涉多宗風化案,警方應盡快通知公眾提防。他解釋若僅是有限度公布案情,如色魔的形貌、犯案時間地點及手法等,不單不致損害受害人私隱,反可令市民警惕,有助市民防範及向警方提供疑人資料。

警方在04年因通訊數碼化令傳媒無法採訪涉公眾利益的突發新聞時,曾承諾每天約公布30至40宗突發消息,又指盡量在20分鐘內通知傳媒,但本報發現7年後承諾仍未兌現。像過去兩周(10月2日至15日)警方只透過電子系統向傳媒公布268宗突發事件,平均每日僅19宗,當中165宗刑事案平均在事發後32.5分鐘才通報傳媒,比當初承諾的20分鐘超時六成。有一成個案更遲報逾一小時,包括爆竊、刑、傷人等。

警承諾20分鐘內公布未兌現

另過去兩周警方僅向傳媒通報165宗罪案,但同期估計曾發生逾2800宗刑事案,故通報比率僅約為5.7%,換言之逾九成刑事案件是傳媒及公眾不知情的。例如過去兩周警方只曾向傳媒通報4宗爆竊案,風化案更是未有任何即時通報個案,傳媒要到上周六才得悉,原來翠屏上周二及三曾有疑犯在兩非禮案中共非禮4名女學生。

警方昨未回應遲通報問題,但首披露按警方信息發放機制,一般情下或不會把非禮、強姦及綁架案等經突發事件機制發放,理由是保障個人私隱、平衡行動部署及公眾知情權,然而警方亦會因個別案件特別需要而盡快向公眾發放資料。

傳媒學者質疑欲淨化新聞

浸大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及記協主席麥燕庭均表示,不接受警方以保護私隱為由而拒公布風化案。兩人均強調無論是按傳媒道德守則還是法例,傳媒都明白不能報道風化案受害人個人資料,但警方沒理由連色魔犯案手法、地點、時間等都拒公開。麥燕庭更質疑若警方上周二已即時公開觀塘翠屏的非禮女學生案,讓市民有防範,上周三便未必會再有女學生被非禮,記協年底前或會向警方高層再反映不滿。杜耀明批評警方新聞審查,令人懷疑其目的是否欲淨化新聞,減低因未能盡早緝獲色魔而需承受的公眾壓力。

明報記者


校長﹕應盡早公布有色魔

【明報專訊】對於觀塘驚現專門非禮女學生的色魔,但警方遲遲沒向外交代案件,有區內中學校長認為,警方應盡早公布事件,或透過警民關係組通知學校,今次處理手法有改善之處。學校將於今日早會上,提醒學生在校外需提防色魔,必要時可向學校求助。

觀塘福建中學校長林建華表示,因應區內有色魔出沒,今日會在早會提醒學生,下課後避免在區內流連,應盡快回家。他表示,上周沒有接獲警方通知相關消息,「可能警方今次想捉到色魔才公布,或者有其他考慮」,認為警方在處理今次事件有改善空間,例如先透過警民關係組通知學校。

倡警民關係組通知學校

位於秀茂坪的道教聯合會青松中學校長吳友強表示﹕「直至昨日讀報看電視新聞,才知道區內出現色魔。」他估計因事發地點距學校較遠,所以警方沒有通知學校。他認為警方可沿用以往做法,經警民關係組聯絡學校,提醒學校區內近期出現的罪案。而學校會在今日早會上提醒學生小心色魔,必要時可向校內教師反映求助。


觀塘心慌 警增巡邏

【明報專訊】肆虐觀塘翠屏的六旬禿頭色魔,上周接連以「撞胸」手法非禮4名穿校服女生,至昨晚深夜仍未落網,令婦孺人心惶惶。警方已明顯加強巡邏,由於今天是警方公布案件後首個上學日,區內家長擔心女兒會碰上色魔,叮囑遇事時要立即大叫及報警。有街坊則繼續炮轟警方隱瞞案件,認為早一天公布,可令市民多一點留意,有助擒住色魔。

街坊:早公布會多加留意

首宗非禮案發生於上周二(本月11日)早上8時,兩名女生在翠屏街市被非禮後,於半小時後報案。到上周三(本月12日)下午5時,另外兩名女生在翠屏翠楠樓對開被非禮,但延至翌日晚上9時才報警。警方調查後相信兩宗案件屬同一人所為,正通緝年約60歲、身高約1.6米、瘦身材及禿頭男子歸案,市民如有消息者,亦可致電2709 8212與觀塘警署聯絡。消息稱,禿頭色魔疑趁路上行人眾多,伺機撞向女生胸部,不排除有受害女性在不為意下未有報警。

警方表示與有關學校保持緊密聯繫,提醒學生保持警覺,並加強軍裝和便衣探員在區內巡邏。記者所見,翠屏內每隔5至10分鐘便見到機動部隊警員巡邏,更有便衣探員監視是否有可疑人出入。

家長囑「落街玩要小心」

今天是連環非禮案曝光後首個上學日,有家長稱會叮囑女兒小心可疑人,部分女生則稱上下課時會結伴同行,如遇到色魔借故侵犯,就會大聲呼叫。年僅10歲的姓潘女童亦表示,媽媽告知內有色魔出沒,叮囑她「落街玩要小心」,如遇上色魔,她會立即報警及通知媽媽。

女生:應減少夜歸

居於內的18歲女學生易小姐表示,類似風化案在區內屢見不鮮,她曾在順天附近見過露體狂出沒。她應為警方應即時公布案情,讓居民有所警惕。她認為,少女應減少夜歸,否則亦要找朋友陪同,若她遇上色魔,定必會大叫及拿出相機拍下對方容貌,然後立即報警。

色魔出沒處警加強巡邏 (《蘋果日報》,17/10/2011)

【本報訊】觀塘翠屏邨胸襲色魔仍然在逃。警方近日明顯加派軍便裝人員,在邨內各處巡邏。邨民李先生指,未聽聞有色魔出沒,但會小心看管孫女出入。一名年約 20歲女子稱,經過將軍澳斬人案後,警方未有改善發佈消息,令市民難以自行防避。警方呼籲市民,如發現可疑人士,致電觀塘警署報案室 27098212舉報。

警方強調會在訊息發放機制上,慎重考慮如何平衡公眾知情權,在個別情況下,盡快向公眾發放資料。

2011年10月16日 星期日

學者指商議民調要獨立透明進行 (TDM, 16/10/2011)



立會阻撓採訪 曾蔭權是黑手 (《東方日報》,16/10/2011)

曾蔭權在發表施政報告當日被示威者「搭膊頭」,特首辦之後向立法會施壓要求加強保安。 (資料圖片)
特首辦主任梁卓偉(圖)及政府新聞處處長黃偉綸,在答問大會當日早上曾親自到新立會大樓視察及提供意見。
政府新聞處處長黃偉綸
黃毓民強調曾蔭權無權管立法會,議員才是立法會保安的「波士」。(許紹基攝)
立會保安在答問大會當日多番阻撓記者採訪,幕後黑手原來是曾蔭權。 (資料圖片)

【記者呂浩然報道】立法會上周四舉行答問大會期間,立會保安表現惡過警察,多番粗暴阻撓記者採訪,嚴重損害新聞自由,幕後黑手原來是曾蔭權。可靠消息透露,曾蔭權因不滿日前到立法會宣讀施政報告時,被示威者在新立會大樓外「搭膊頭」,事後透過特首辦向立法會施壓要求加強保安,其中新任特首辦主任梁卓偉及政府新聞處處長黃偉綸,周四早上更親自到新大樓對保安及採訪安排「指指點點」。議員怒斥曾蔭權干預立法會,一定會追究事件。

曾蔭權上周三坐車抵達新大樓時,雖然警方及立會已派出半百人手維持秩序,但四十多名示威者仍能一擁而上,包圍曾蔭權座駕,擾攘逾十分鐘後曾蔭權才能成功落車,之後一名示威者更輕易越過警方防線,成功伸手拍到曾蔭權膊頭,之後才被警方拉走。

可靠消息透露,特首辦之後曾就「搭膊頭」事件向立會有關方面表達不滿,但不知是否直接向立會主席曾鈺成投訴。到翌日上午,即答問大會舉行之前,以梁卓偉及黃偉綸為首的多名政府官員,更親自到新大樓視察示威區和採訪區,就有關安排提供意見。

結果當日下午,在周三沒有現身的立會保安顧問戴宏親自到大樓外「督軍」,一眾立會保安亦一改日前相對溫文的態度,粗暴對待在大樓內外採訪的傳媒,包括推撞記者、用身體遮鏡頭、派數名保安「禁錮」記者,甚至企圖搶走攝記相機等。

過往政府對立會的議事或保安安排有何不滿,一般會透過作為「對口單位」的政務司司長和行政署向立會反映,特首辦絕少直接介入。

議員責曾蔭權越權

人民力量議員黃毓民強調,新大樓是由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管理,議員才是保安的「波士」,曾蔭權無權管立法會。他又指曾蔭權被示威者「搭膊頭」,主要是警方保護要人組失職,「班G4返屋企瞓覺啦」,與立會保安安排無關,派出新聞處長干預立會採訪安排更是不恰當。

立法會行管會委員何秀蘭亦質疑特首辦向立會施壓,強調立會是獨立自主的機構,政府可與立會溝通,但僅限於「你話你幾時幾點,邊個入口、用咩工具嚟就得啦」,實際保安安排應由立會決定,特首辦不應亦無權說三道四,她會在行管會跟進事件。

行政長官辦公室指加強保安之說無稽 (「NOW新聞」,16/10/2011)

行政長官辦公室指加強保安之說無稽
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15136

特首辦否認促收緊立會採訪 (「有線寬頻」,16/10/2011)

特首辦否認促收緊立會採訪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s_video/index.php?news_id=369750

觀塘連環非禮案警延四日公布 / 觀塘連環非禮案警延四日公布 (「NOW新聞」,16/10/2011)

觀塘連環非禮案警延四日公布
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15117

記協批評警方延誤發布新聞漠視公眾利益
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15138

警四天後公布觀塘兩非禮案 / 記協批評警方一錯再錯 (「有線寬頻」,16/10/2011)

警四天後公布觀塘兩非禮案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s_video/index.php?news_id=369739

記協批評警方一錯再錯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s_video/index.php?news_id=369740

觀塘連環非禮 警遲報4天 禿頭色魔兩日侵犯4女生 (《明報》,16/10/2011)



念中五的許小姐對區內出現禿頭色魔感到「少少擔心」,希望警方盡快拘捕色魔。(林錫禮攝)

【明報專訊】將軍澳早前發生連環斬傷4名途人案,警方隱瞞一周後,直至被傳媒「踢爆」才公布,引起市民聲討。詎料事件仍未平息之際,警方昨日發出公布,稱觀塘上周二及周三接連發生2宗非禮案,4名身穿校服的女學生,被六旬禿頭色魔侵犯。警方不但延誤4天始通知傳媒,更拒絕透露犯案手法細節,令區內婦女人心惶惶。有立法會議員直斥警方做法「好恐怖」,認為要在議會提出討論或書面質詢(見另稿)。

遭非禮女學生年齡由12至17歲,消息稱,案發時她們都是身穿校服,不排除犯人對某種服飾有癖好。警方發言人證實,首兩名受害人於本月11日(上周二)早上遇事後即報案;另兩名受害人於12日(上周三)下午遭非禮,翌日報案。警方分析案情後,把案件合併交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第8隊跟進,並於昨日公布案情。

被通緝男子年約60歲,身高約1.6米,瘦身材及禿頭,案發時身穿藍外套及藍牛仔褲。市民如有案件消息或能提供疑犯下落,可致電2709 8212與觀塘警署聯絡。

警拒透露細節 市民難防

至於色魔犯案手法,警方只稱「男子意圖用手觸碰其(受害人)身體」,完全沒有透露細節,令區內婦女無法防範。

觀塘區一間中學的女學生表示,上周二校長曾在早會發出廣播,稱校內兩名女生「遇到色魔」,已經報警,提示學生出入時要小心,少出夜街,遇到可疑人物時可報警。該女學生表示不認識受害人,但聽聞「禿頭色魔」曾借故碰撞撫摸女生身體,當中包括肩膊位置。

女學生:警方想用學生做餌?

對於警方不肯透露犯案手法,女學生認為無助破案,更質疑警方「是否想用學生妹做餌?」她稱,不少同學亦有聽聞色魔出沒,但以訛傳訛,會令人更害怕,「應該早把事情全部公布,電視報道後,就會更多人知道」。

接連有4名女生遭非禮,顯示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本報追問警方何以隱瞞4天,警方僅表示「發放信息時,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例以及《公開資料守則》要求,在過程中不應影響機密行動、個人私隱及可能涉及的司法程序」。

警:公布不可影響機密行動

記協主席麥燕庭炮轟警方隱瞞案件是絕不能接受,「這是置市民知情權於不顧,將軍澳斬人案是草菅人命,非禮案更會對婦女、尤其是幼童留下極大陰影,就算遲一天說出來都不能接受」。

麥燕庭表示,目前警方掌握了發放案件資訊權力,剝奪了市民的知情權,得出的結果是置公眾安全於不顧,記協強烈要求警方開放資訊,「當初警隊系統數碼化時,警方曾承諾在20分鐘內通報案件,但現實是幾天都不公布,根本是不守諾言」。


 陳淑莊斥警方做法恐怖  擬立會書面質詢

【明報專訊】自從警方採用第三代指揮及控制通訊系統後,傳媒只能被動地接受案件消息,惟警方「瞞案」事件劣績斑斑,昨日更是隱瞞4天才公布觀塘區有4名女學生遭非禮,再度被各界炮轟。

若更多人受害「警應負責」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對警方延遲公布連環非禮案的做法感到「好恐怖」,即使是有助調查及破案,也不能剝奪市民知情權。她認為,此舉會令婦女失去警覺性及戒心,若因而有更多婦女受害,警方實應負責。對於警方接連瞞案,她認為有需要在立法會提出討論或書面質詢。

觀塘區議員林家強昨日看到有記者在區內採訪,才知發生非禮案,他指警方的瞞案做法不能接受,「應該盡快公布,最少要通知區內學校、大廈管理處,讓居民知道發生什麼事,大家多個照應,也能提供罪犯消息」。

一名就讀中五女生表示,數年前曾在觀塘街市被人撞胸非禮,但因事出突然,當時沒有出聲。她認為,如果發生風化案件,警方有責任即時通知市民。

有家長稱,區內近日多了警員巡邏,「原來發生非禮案,真是不說不知,一定會驚恐」。區內居民表示,案中受害人為年幼女學生,一旦遇事,未必懂得應該如何反應,若在警方公布案件前有更嚴重案件發生,定必向警方追究責任。

陳淑莊為山頂區區議會候選人,另一參選者為陳浩濂。林家強為翠屏區區議會候選人,另一參選者為馮美雲。


區內多風化案 「撞胸色魔」出獄再犯

【明報專訊】近年觀塘區曾出現多個猖獗色魔,其中有老翁假裝人多擠迫,「撞胸」非禮女途人;也有淫賊是「快閃鹹豬手」;更有雨夜出動犯案的醉漢,手法層出不窮,若警方延遲公布案件,區內婦女因為不知情而失去戒心,後果堪虞。

觀塘區最「著名」的色魔,可算是現年58歲的「撞胸色魔」黃煜章,他去年1月被控4項非禮罪成判囚6個月,詎料出獄後未有改過自新,相反更繼續犯案,去年3月底,他在翠屏商場疑撞向兩名銀行女職員後被認出,兩女指摘其劣行後報警。黃煜章再度被捕,但因證據不足,改控襲擊罪,被判入獄3周。

去年初,觀塘區亦曾出現另一名連環「撞胸色魔」,一名報稱任職經理的中年漢劉牟然,涉嫌去年2月8日於45分鐘內在觀塘街頭接連以手肘兩度撞向同一名女子胸部,女事主不甘受辱報警將劉某繩之於法。法院裁定他兩項非禮罪成,判處入獄半年。

此外,今年6月23日落網的25歲「雨夜色魔」梁軍豪,犯案手法是趁雨夜向夜歸少女落手,以粗暴手法從後向女事主箍頸,按地大肆非禮。由於雨夜行人稀疏,呼救聲被雨聲掩蓋,令受害人求助無援。梁某犯案時被店舖閉路電視錄下樣貌,警方最終成功擒人。梁某在庭上以醉酒失常為求情理由,經審訊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校服色魔肆虐觀塘 連環胸襲女生 兩日四人受害 (《蘋果日報》,16/10/2011)

 翠屏邨色魔外形

翠屏邨色魔犯案經過

 1) 10月 11日︰兩名中五女生一起返學,在翠屏街市附近被色魔突襲摸胸非禮
2) 10月 12日︰兩名中一女生一起放學,在翠楠樓對開遇襲,當中一人閃避被觸碰手臂

【本報訊】胸襲色魔肆虐觀塘翠屏邨,婦女人心惶惶。一名疑有「制服誘惑」癖好 60歲禿頭色魔,連續兩日在邨內非禮 4名校服女生,兩人慘被摸胸,另 1女生被觸碰手臂,嚇得魂飛魄散。警方向區內學校公佈消息,提醒女生提防色狼,但事隔 3日才向傳媒公佈,有議員質疑警方︰「上次將軍澳斬人案延誤發放消息,今次色魔案又衰咗!」 記者:梁偉權

禿頭色魔年約六旬,身高 1.6米,瘦身材,犯案時穿藍色外套及藍色牛仔褲,仍然在逃。雖然警方公佈的風化案有兩宗,但不排除有其他受害人還未報警,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第 8隊探員,已加緊追緝色狼歸案。

事發本月 11日上午 8時許,兩名中五女生( 16及 17歲),結伴上學途經翠屏街市附近,一名六旬禿頭男子迎面而來,突然伸手向兩人胸襲。因事出突然,兩女生未及防備,相繼被伸手非禮胸部,嚇得失聲呼救,目送色魔呼嘯而逃。

翌日下午 3時許,約百多米外翠楠樓對開又發生同類風化案。兩名中一女生(同為 12歲),放學行經上址,見一名男子不懷好意趨近。色魔將要伸手有所動作之際,兩女生及時閃避,但當中一人被觸及手臂受驚大叫,色魔被嚇退。

人心惶惶多結伴而行

附近一間中學的姓徐中六女生表示,校方日前曾公佈有兩名女生被非禮,提醒學生遇事要及時報警求救,但未能證實受害人身份。徐女擔心遇上色魔,惟有與朋友結伴而行,避免到僻靜地方。姓許中五女生指︰「好擔心會遇上色魔,又好難分辨誰是色狼,遇上可疑男子走近,惟有及時避開,遇事大叫。」

兩宗非禮案發生後,警方至昨日才發放消息通知傳媒。觀塘區議員林家強指,截至昨日為止,未曾聽聞邨內有風化案發生,直至記者查詢才得悉事件。林向警方了解後,得悉警方已向區內學校通告事件,但認為警方應該及時再向市民公佈,才能讓女士們及時提高警覺。

中五女生珊珊亦稱,以前曾在瑞和街街市,被陌生男子碰撞胸部,事後回想才覺得被人侵犯。珊珊認為警方應更早公佈,並說︰「好似將軍澳斬人案,警方有責任保護市民,如果早啲公佈,有助市民自行防範。」

警延遲公佈再衰一次

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再次炮轟警方,上周將軍澳斬人案警方延遲公佈疑兇在逃,事件經傳媒報道曝光,引起公眾關注。劉議員向警方高層反映不滿後,警方仍延誤發放風化案消息可謂「又衰多一次」。

近年觀塘區最令人深刻同類非禮案,要數 09年 10月底觀塘港鐵站連環撞胸非禮案,該案被捕姓黃男子,判監後已經出獄。資料顯示,有人恰巧同樣住在翠屏邨,與最近兩宗案件現場近在咫尺。

警方消息指,黃犯案時拐步而行,外貌與今次犯案色魔有分別,但不排除會邀請目標人士協助調查。記者昨在翠屏邨所見,有一小隊機動部隊人員巡邏,有警員表示上級指令要加強留意可疑人物。


09年觀塘撞胸色魔已出獄

【本報訊】翠屏邨又出現胸襲色魔,區內女士人人自危。原來 09年觀塘區亦曾經出現同類色魔,疑人犯案片段更被拍攝上網,色魔被捕判監半年後已出獄。

當年連環胸襲非禮被捕男子姓黃,現年約 59歲, 09年 10月期間多次在觀塘港鐵站附近街頭,裝作行動不便拐步而行,乘機用手肘碰撞非禮女途人胸部,估計個多小時內有超過 20多名女途人遭殃。

疑人犯案過程被拍攝上載至互聯網廣泛流傳,區內女士聞狼色變。警方事後拘捕黃,他承認與 4宗非禮案有關,去年 1月被判監 6個月,出獄後再於區內撞肩背襲擊兩名女銀行職員,又判入獄 3周。

有恃強凌弱心態

城大犯罪學副教授黃成榮指,雖然近日翠屏邨連串非禮案,與當年觀塘港鐵站案件相似,但不能妄下定論,兩宗事件屬同一色魔所為。今次色魔連番侵犯校服女生,可能是基於恃強凌弱心態,欺負女學生怕事,不敢反撲或報警。

涉及「制服誘惑」色魔,性衝動源自女性制服,種類包羅萬有,包括校服、空姐制服、醫生護士、銀行、甚至警隊。同類色魔遇上穿着各類制服女性,容易引起性衝動犯案,其着眼點主要是有關服裝,與一般色魔只着眼女性胴體,略有不同。

通常,真正涉及「制服誘惑」色魔,會有收集女性制服實物、相關照片、或犯案「戰利品」習慣,同類色魔佔整體色魔比例不算太高,反而孌童僻色魔較常見。

立會保安工作坊﹕釐清角色助採訪 (《明報》,16/10/2011)

【明報專訊】立法會新大樓採訪自由大倒退,立法會秘書處昨日舉行工作坊,向新聘請的保安人員解釋協調傳媒工作的安排,會上共有55名保安員出席。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認為,工作坊反應良好,相信保安人員將對其角色更為清晰,有信心可改善採訪安排。

20保安缺席 下周「補課」

吳文華表示,昨日約有20多名保安需當值工作而無法出席,希望下周可安排這些保安員參與工作坊。她指出,參與工作坊的保安員大部分屬於新入職,有保安員表示,起初不了解保安與記者之間的角色,吳相信經講解後有助他們日後工作。

特首曾蔭權上周在立法會新大樓宣讀施政報告和舉行答問大會,但記者在採訪的過程卻困難重重,新大樓設置了不少記者禁區,亦有攝影記者被保安以暴力對抗,阻撓採訪。

立會保安再培訓 免阻礙記者採訪 (《蘋果日報》,16/10/2011)

【本報訊】築人鏈攔記者、擋攝記鏡頭,上述情況竟出現在代表民意的立法會大樓,惹來外界極大反響。立法會秘書處連日「撲火」,繼前日會晤傳媒聽取意見後,昨又舉行工作坊,向保安員解釋工作安排,避免再出現阻撓記者採訪事件。

立法會保安人員的編制,由原本約 30人,擴大至近 90人,立法會行管會副主席劉健儀認為,新聘的保安可能不熟悉立法會運作及環境,「執行者完全冇彈性,只揸住規程做事」,她認為有需要加強培訓。

將檢討採訪區分隔

立法會秘書處昨舉行工作坊,有 50多名保安員出席,佔總體六成。秘書長吳文華向保安人員解釋,傳媒與其他公職人員均是為立法會工作,她引述部份保安員稱,因對工作崗位有誤會,才會有不恰當舉止,為了令所有保安員了解傳媒工作性質,立法會下星期六會再舉行會議,向昨日無法出席的保安員講解如何協助記者採訪。

吳文華承認,立法會外的採訪區分隔不理想,秘書處將與保安組高層成立小組檢討,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下周四亦開會討論大樓的採訪及保安問題。

2011年10月15日 星期六

阻採訪 立會秘書長震驚致歉 行管會議員﹕只看圖則 不知實際安排 (《明報》,15/10/2011)



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中)昨與傳媒代表會面,商討新大樓採訪安排,攝影記者協會主席林振東(左)與記者協會總幹事莊曉陽(右)同時遞交信件,表達協會立場,強調記者採訪工作應受尊重。(何家達攝)
有攝影記者前日採訪特首答問大會外的示威,以及特首進入議會的情時,被保安以人牆方式阻隔,更被外籍保安顧問、前警司戴宏(Kenneth Davey,中)推往鐵欄,他要求有關保安道歉。(資料圖片)
立法會外的採訪區與示威區距離極遠,若在指定採訪區工作,根本無法看清示威情,大批立法會保安更手牽手築起人鏈,禁止記者離開指定地方。(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耗資以十億元計公帑建造的立法會新大樓設備先進,但記者採訪自由大倒退,大樓除設置了不少記者禁區外,更有攝影記者被保安以暴力阻止工作。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表示,從新聞報道才得悉上述情,對此表示震驚和失望,今日將急召所有保安予以培訓,並會在下周四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下稱行管會)上反映,爭取放寬採訪區等安排。

保安顧問推記者往鐵欄

各傳媒機構代表昨日與立法會秘書處就近日採訪安排開會,超過兩小時的會議上,傳媒主要反映採訪受阻撓,有攝記投訴,前日採訪答問大會的示威時,遭到多名保安阻止,其中外籍保安顧問戴宏更將他推往鐵欄,再召來至少6至7名保安包圍。他要求保安交代事件並致歉。

多名傳媒亦投訴,在會議廳外設置採訪區並不合理,因過去記者可自由活動,現時採訪區令記者不能追訪官員和議員;大樓外的示威區亦有多重限制,傳媒要求取消有關「禁區」,並開放現時只供議員使用的電梯和樓梯,方便記者。記者協會和攝影記者協會分別向吳文華遞交信件表達立場。

新保安有誤解今開班培訓

吳文華表示,對過去數天發生的事件表示震驚、失望,並對遭受暴力對待的記者致歉,她將會深入了解事件。她解釋可能保安對指示或保安角色有誤解,強調保安需協助記者採訪,她今日將給予全體90名保安,包括約60名新保安兩小時培訓,澄清安排。

對於在會議廳外設置採訪區,吳文華稱是行管會的決定,因曾有議員提出需要「自己空間」而設立,但她稱行管會討論時只看圖則,實地了解後才發現記者根本難以工作,強調決定並不涉及立法會主席或政黨指明不讓記者採訪而作出限制。

行管會是由12名議員組成,主席是曾鈺成,行管會成員何秀蘭表示,數月前開會討論新大樓採訪安排時,立法會秘書處只提供文件,當時秘書處職員稱由會議廳去前廳之間會有採訪區,「當時他們用正面的方式講,我以為採訪區是『扑咪位』,還以為這麼好,從來沒想過是將記者阻隔開」。

行管會﹕傳媒提出意見會改善

行管會副主席劉健儀表示,當時討論採訪區時,只是看圖則決定,未必和現實環境一樣。她與行管會成員李華明、葉國謙均認為,若傳媒對於採訪安排有意見,或認為採訪受阻,立法會可作改善。

有說法指建制派想有多些「私隱」,劉健儀稱沒聽說有議員不想面對傳媒,反而是有議員反映前廳不應用透明玻璃,以保障在前廳內的議員私隱。


京人民大會堂 可埋身任問任影

【明報專訊】香港新立法會大樓內的採訪安排,比不上北京人民大會堂自由。在全國兩會(人大和政協)期間,來自全國的記者可在大會堂內埋身跟國務院各部長、省長、解放軍上將等等做訪問,包括訪問習近平夫人彭麗媛、李鵬之女李小琳等。

人民大會堂的會場及走廊,向來是記者重要的採訪場地,就算敏感問題也可直接發問,例如問李小琳其父李鵬身體狀如何、問央行行長周小川加息問題、問軍方將領關於中國航母建設,以及問西藏自治區主席有關達賴喇嘛轉世等等問題。

爭位踩爛花撞跌物無人追究

記者採訪全國兩會時,事前需申請記者證,記者進入大會堂東門外的廣場時會再有人查證,甚至要通過人面識別儀器,隨身物品也要做安檢。但經過這些關卡後,全球及內地各省巿3000多名記者可直接訪問、拍攝3000多名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除省委書記以上級別者會從另外通道出入外,其他官員「人人平等」可接觸。

除非因人群擠迫而引發混亂,否則會堂內的工作人員不會干涉。近年時有發生記者為爭採訪先機而將花壇踩爛、撞跌桌椅茶杯的事,但亦不會受責怪。

明報記者


昔自由追訪 處處到  今關卡重重 道道牆

【明報專訊】立法會換了新大樓後,記者採訪安排出現倒退,過去在立法會大樓內,記者可自由追訪官員及議員,如今新大樓內外卻關卡重重,除不少地方「記者免進」成為採訪禁地外,亦有大批保安阻撓記者工作。

過去幾天,記者在立法會採訪特首宣讀《施政報告》和特首答問大會都受到極多阻撓,如周三特首宣讀施政報告後,有在公眾席旁聽的記者希望走到會議廳外採訪官員,卻被保安阻止,原因是要待官員和議員離開;會議廳外的通道又築起圍欄或保安人鏈,限制記者活動。

與保安爭論 被喝「不要多廢話」

有部分會議廳原可容許傳媒做採訪,但有電台記者卻因手上持咪而被拒入內,與保安理論時,對方回話說﹕「不要說這麼多廢話」;在大樓外的示威區,長時間守候、無法離開的記者被禁止進食,也只能在指定採訪區活動,日前有記者希望走近示威者拍攝,即被6至7名保安包圍、推向鐵欄甚至「熊抱」。

在舊立法會大樓內,議員進出的通道,除升降機和兩個議員入口,記者幾乎隨處可到,若要追訪官員,記者可在會議室外等候,跟隨官員循樓梯離開,直至他們到停車場登上座駕離開。

然而,新大樓的會議廳外卻架起長長圍欄,半條通道成為禁地,議員和官員除非主動走近,否則記者根本無法採訪,更甚的是,走廊駐有不少保安,他們築起人牆,隔絕記者與議員交流。議員除有專用升降機外,連最方便通往各樓層的樓梯、扶手電梯,也豎立多個「議員和職員專用」的牌,記者要繞路而行。

大樓外的示威區,一樣限制多多,記者只能進入距離示威區最少50呎的採訪區,腳步稍為離開,保安便會阻止;反觀在舊立法會大樓外,雖然亦設有示威區,但記者可隨意活動及採訪示威者,只在官員到達前約15分鐘,才會有較嚴謹的要求,確保官員可順利走入立法會。


維穩費年增1440萬  新丁不知葉國謙是誰

【明報專訊】立法會為加強保安,今年大舉增聘60名保安員,「維穩」開支每年增加約1440萬元。新聘保安員均有多年紀律部隊或相關保安工作經驗,而負責管理這支隊伍的保安顧問,更是去年才退休的前警司戴宏(Kenneth Davey)。有警界中人透露,由於今年9月1日開始公務員退休後入立法會,可以同時獲發退休金,因此立法會在招聘保安員時,有多名警員申請。

葉國謙﹕16年來首次被查證件

由於有大批保安屬新人,民建聯葉國謙笑言,自1995年加入立法會以來,日前首次遭保安問「你是誰」及要求查核證件。

立法會為應付新大樓的保安工作,將保安員編制由30人增至90人,除了戴宏外,早前挖角找來曾任職警方的港大前保安工作主管黃國章,主理保安工作。

至於前線保安員包括「一級保安助理」和「二級保安助理」,前者月薪連津貼22,758元,後者15,355元,前者要有最少10年政府紀律部隊,或樓宇管理及保安相關工作經驗,後者的經驗則要最少3年,並要求保安員能有良好溝通和人際技巧。

立法會秘書處表示,為新大樓增聘的60名保安員,每月開支約120萬元,即全年開支約1440萬。

工作輕鬆兼享薪酬退休金 多警投考

有警界中人形容,今年立法會招聘保安,吸引很多警員投考,原因是今年9月1日開始,公務員退休後到立法會等16個補助機構工作,可以同時獲發退休金。該警界中人形容,立法會的保安工作較警務工作輕鬆及安全,又可同時獲發薪酬和退休金,所以吸引不少中層和基層警員投考。以一個45歲提早退休的員佐級前線警員為例,可獲每月退休金約1萬元,加上約2萬元立法會保安員月薪,每月有3萬元收入。

保安顧問 退休前管警隊服務質素

出任立法會保安顧問的戴宏,服務警隊逾34年,官至服務質素監察部總警司,去年7月退休,當時他主要負責建立警隊的服務文化,包括質素管理、風險管理和聯絡社區的策略等,退休時月薪達10萬,即每月可取長糧約5萬元。戴宏從今年5月起出任立法會保安顧問,負責管理保安員。

立會保安阻採訪 秘書長:震驚 (《蘋果日報》,15/10/2011)

剛於今年 5月獲聘為立法會兼職保安顧問的退休外籍總警司戴宏(左二)前日阻撓傳媒採訪立法會示威活動。互聯網

【本報訊】新立法會大樓的保安連日粗暴打壓記者採訪,記協昨日發聲明譴責,立會秘書長吳文華昨日即約見傳媒代表拆彈。吳文華在會上聲稱對保安做法感震驚,又表示今日會和所有立會保安員開會,提醒他們要協助傳媒採訪,不過是否開放會議廳外走廊,供傳媒自由採訪,要待立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下周開會決定。

今與所有保安開會

吳文華昨與多名記者代表見面,稱從新聞中看到立會新大樓保安員對待記者的態度,感失望及震驚,多名出席會面記者即場投訴如何遭保安打壓採訪,有攝影記者投訴遭保安員從後攬着,阻止他們拍照,也有記者投訴遭保安強行押往採訪區,無法履行攝影工作。

吳文華解釋,保安阻撓傳媒採訪,相信與新聘保安未能掌握自己的工作性質有關,她今日會與全體保安員開會,重申保安工作是協助記者採訪,並非阻撓記者工作。對於記者要求沿用舊立會大樓的安排,即開放會議廳外的「綠色地氈」走廊範圍供傳媒自由採訪,吳稱要交由下周四開會的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她答應把記者意見向委員反映。

退休總警司做顧問

立法會行管會成員何秀蘭表示,立法會保安的工作是確保記者在安全情況下採訪,保障新聞自由,又會了解是否有人下達命令,要用強硬手法對待記者。立會保安引起爭議,或與兼職保安顧問戴宏( Kenneth Davey)有關,他是退休外籍總警司,在警隊工作 31年,去年年中退休,曾出任海港警區指揮官,以及警隊服務質素監察部研究及監察科等工作崗位。戴宏為人低調,其以往在警隊的工作崗位較少接觸傳媒。

2011年10月14日 星期五

記協抗新立會設施妨礙採訪 / 記者投訴立會保安粗暴對待 / 記者在新立會採訪限制重重 (「有線寬頻」,14/10/2011)

記者在新立會採訪限制重重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s_video/index.php?news_id=369654

記者投訴立會保安粗暴對待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s_video/index.php?news_id=369657

記協抗新立會設施妨礙採訪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s_video/index.php?news_id=369643

澳視新聞檔案:新聞局組織業界外訪 (TDM, 14/10/2011)

澳視新聞檔案:修訂《出版法》、《視聽廣播法》民調 (TDM, 14/10/2011)

記協指新立法會大樓設施礙記者採訪 / 立會秘書長會提醒保安員不應阻撓採訪 (「NOW新聞」,14/10/2011)

立會秘書長會提醒保安員不應阻撓採訪
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15016

記協指新立法會大樓設施礙記者採訪
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14993

就新立法會採訪安排,致立法會主席的信件 (「香港記者協會」,14/10/2011)

敬啟者:

  新立法會大樓啟用伊始,本會即接獲不少記者投訴,指新大樓的傳媒設施無法照顧傳媒需要,安排亦大大妨礙採訪自由,遠遠不及舊立法會,與立法會作為民意代表機構應方便傳媒採訪以便向公眾負責的原則背道而馳,本會絕不接受。

  根據本會現場觀察和前線新聞工作者反映,新大樓空間增大,但新聞工作者的工作空間卻日見收窄,而刻意把議員與記者和市民分隔的設計更是荒謬,例如記者室設於與會議廳遙遙相隔三十米的走廊的另一端,並須拐個大彎才到達,以致在記者室工作的記者看見要採訪的議員離開會議廳,也無法趕及前往追訪。

  誠然,記者可以留在會議廳前的走廊等候議員出入,但該處沒有播放會議情況的視訊設備,會議廳外的電視也被滅聲,在該處等候的記者無法知道會議進展,難以即場向議員跟進訪問。即使傳媒機構願意多派人手分處記者室和會議廳前工作,亦容易出現信息傳遞有誤的情況,而多派人手亦對人手緊絀的傳媒機構不利。

  本會建議,在前廳向著通道的牆身加設轉播會議廳情況的電視機,而通道靠近玻璃圍欄一邊則加設可收聽會議情況的記者工作檯,以便記者可以一如在舊立法會大樓般一邊工作一邊易於跟進採訪議員。

  另外,新大樓的通道設計亦有區隔記者與議員之嫌,例如連接會議廳樓層的電動樓梯只許議員和官員使用,記者須乘坐電梯或跑樓梯,難以追訪議員,與舊立法會大樓讓記者與議員共用樓梯有天淵之別。而在十月十二日正式使用會議廳當日,大批記者便須要花上至少五分鐘等候升降機,嚴重窒礙傳媒採訪。

  攝影工作方面,會議廳的攝影記者室兩層黑玻璃的問題,本會知悉, 貴會已同意拆除一層,本會期望,其他妨礙拍攝的玻璃亦可拆除,其中一處是俯瞰會議廳的公眾席,圍欄的兩層玻璃設計亦令記者難以在該處拍攝大部分議員。事實上,該處的第二層玻璃只能防止市民在該處跳下會議廳,但這可能性之微,實不足以支持在該處設置第二層玻璃。

  硬件設計妨礙採訪固然不可接受,更不可接受的是,立法會保安和職員處處阻撓記者採訪,包括:
l          阻礙記者走近示威區採訪表達訴求的市民;
l          以人鍊方式(見圖)擋在記者與被訪官員或議員之間,令記者難以發問,甚至是記者與議員閒談亦照擋如儀;
l          硬性規定記者在官員離開後方可離開公眾席,以致記者無法跟進採訪;
l          禁止攝影記者自由走動拍攝,硬性強迫記者留在記者區內,更有甚者,在周四答問大會期間,甚至有保安人員武力拉扯攝影記者,阻撓採訪工作。

凡此種種,不單止侵擾記者的採訪自由,更剝奪了市民和議員的表達自由,本會對此深感憤怒,要求 閣下立即指示保安和大樓職員日後不可再以任何方式窒礙市民的表達自由和新聞工作者的採訪自由。

  本會必須指出,記者區的設立剝奪記者的人身自由,只應在極少數的情況下設立,若有迫切需要而設立,亦應以容許記者能盡採訪之責為前提,若不合理,記者不會接受,但立法會內外記者區的設立,已到了濫設的程度,部分記者區與記者擺放錄音機的「咪兜」相隔甚遠,以致記者難以清楚聽取被訪官員的回答,遑論就回應作出跟進提問。本會相信,只要 閣下願意,有關情況可立時改善。

  再者,有新聞工作者向本會反映,現時的新聞發布室內,有室內攝錄機專職拍攝提問的個別記者,而非整體記者的情況,本會對有關裝置,難以理解,亦心存芥蒂,若 閣下未能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亦請 閣下盡速拆除。

  本會誠摯期望, 閣下在透明議政和向市民負責的大前提下,盡速改善上述妨礙新聞自由的設施和安排。

  此致
立法會主席兼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曾鈺成議員



麥燕庭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副本抄送: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女士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劉健儀女士暨行管會成員

新立會攔採訪 記協批「四倒退」(《明報》,14/10/2011)


 有攝影記者(中)採訪示威時,被多名保安從後攬腰,打算強行將他拉回採訪區。
官員的受訪「扑咪」位置(箭嘴示)附近被列為禁區,記者被迫留在狹小「記者區」遠距離採訪,雙方說話往往難以聽清楚。
保安(中間穿西裝者)在立法會走廊築起人牆,分隔記者和議員。圖為記者採訪李永達時,隔保安。(何家達攝)

【明報專訊】添馬艦新立法會大樓內採訪困難重重,新大樓的採訪安排較舊大樓至少有「四大倒退」,包括設立了多個禁區,限制記者進入,記者被迫隔「保安人鏈」向官員發問;更有攝影記者拍攝示威時,被多名保安人員從後攬腰和按下鏡頭。記協主席麥燕庭批評新安排將記者當成洪水猛獸,嚴重剝削採訪自由。

有記者發起聯署,要求立法會秘書處撤回採訪限制,昨午逾一小時已得到61名記者簽署。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表示,明白傳媒對相關安排有不滿,秘書處今將會見傳媒代表商討。

記者聯署 促撤採訪限制

特首曾蔭權前日首次在新大樓宣讀《施政報告》,不少記者認為場內場外至少出現4項不合理安排,大多和保安人員阻撓採訪有關﹕

一、過去記者能自由採訪官員,甚至可追訪官員至他們登上座駕;但新大樓會議廳出入口設為禁區,記者被困在旁邊狹窄的採訪區,只能目送官員離場。即使有官員願意受訪,亦因採訪區與「咪兜」(官員受訪位置)相距逾一米,難以聆聽官員發言,更遑論提出跟進問題。
過去記者均可在舊大樓的走廊與議員攀談,蒐羅新聞點子;但現時記者被困在採訪區,被迫隔保安員築起的人鏈與議員交談。

二、在近停車場的示威區,記者被要求留在指定記者區採訪,但該處無法拍攝示威情,有攝記離開記者區拍攝時,被4至5名保安人員包圍,甚至從後攬腰和按下鏡頭。

有記者採訪警方抬走示威者時,被保安以鐵馬和人鏈阻撓,記者出示記者證和要求保安解釋,均不得要領。

三、以往攝記可於立法會公眾範圍自由拍攝,但有攝記在新大樓2樓公眾席外,被保安人員勸阻拍攝。

四、有記者在會議結束後,被保安禁止離開旁聽席。

秘書長﹕要確保官員暢通出入

吳文華解釋,根據《權力及特權法》,立法會須確保官員有一條暢通無阻的通路進出會議廳,因此才將該處劃成禁區。立法會行管會成員何秀蘭批評,「如果真的要劃,應劃一條6呎闊的路給官員走,而非困住記者」。她又稱,立會的保安有責任協助記者採訪,不可採取任何措施阻礙採訪。

記協麥燕庭亦指安排不能接受,「等同將記者當成洪水猛獸」,嚴重侵害新聞自由,剝削示威者和議員的表達自由。記協將去信立會表示強烈不滿。

明報記者